全省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研讨暨庭审观摩会在烟台召开
11月9日至10日,全省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研讨暨庭审观摩会在烟台召开。会议分析研讨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观摩烟台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庭审现场,座谈交流调解仲裁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及经验做法。省人社厅副巡视员刘宝强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厅调解仲裁管理处副处长赵晓燕组织研讨并作会议小结。
刘宝强强调,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科学分析我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充分认识“新机遇、新挑战和新要求”。一方面,党和国家以及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为我省仲裁办案工作提供了新机遇;另一方面,经济发展新常态和争议发展新特点使我省仲裁办案工作面临着新挑战;同时,提高仲裁质量和效率中心任务对我省仲裁办案工作也提出了新要求。
刘宝强指出,要突出重点,精准发力,以更大力度实现我省仲裁办案质量和效率的提升。切实做到“规范化、标准化和精准化”:全力促进仲裁办案规范化建设,尽快出台《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大力加强仲裁办案标准化建设,实现仲裁办案程序、仲裁文书制作、调解仲裁机构标准化。深入推进仲裁办案精准化建设,实现从妥善处理争议、不办冤假错案到精准办案的提升,进一步促进裁审的有机衔接,实现裁审衔接机制长效化、受理范围一致化,裁审标准统一化。
刘宝强要求,要固本强基,密切协作,推动我省仲裁办案效能建设迈上新台阶。切实做到“专业化、信息化和多元化”:不断深化仲裁队伍专业化建设,扎实做好仲裁办案信息化建设,积极构建劳动人事纠纷多元化处理格局,共同维护劳动人事关系的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本次案例研讨暨庭审观摩会,在诸多疑难问题和法律适用上达成了共识、取得了重要成果,为各地今后的办案实践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对进一步拓展办案思路、规范自由裁量、统一法律适用、促进裁审衔接、实现依法精准办案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为进一步修改典型案例,公布2016年指导性案例奠定了坚实基础。
省仲裁委成员单位相关处室、厅法律顾问单位、厅有关处室单位、各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负责人共60余人参加会议。(调解仲裁管理处 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