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事故勘察灯等设备采购(废标重招)招标公告
山东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事故勘察灯等设备采购(废标重招)
招标公告
一、招标人:山东省公安厅
二、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6号楼11层1101A室
三、政府采购计划编号:164001201400031
四、项目名称:山东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事故勘察灯等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HYHA2014-314
五、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本项目为山东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事故勘察灯等设备采购项目,共分为1个合同包,具体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如下:
包号 | 名称 | 数量 |
C | 事故勘察灯 | 1批 |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供货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
2、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有国家专业检测部门(技术监督局)出具的所投产品合格检测报告,其中强光手电生产厂家必须是公安部警用强光手电入围企业;
3、投标人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的法律法规等规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费用:
报名时间:2014年9月4日至2014年9月11日,每日午9:00-16:3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6号楼11层1101A室招标三部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文件售出不退。
项目报名时:请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 1 、 2 项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同时带相应证件原件备查。
八、接受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接受投标文件时间: 2014年9月26日8时30分至9时30分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4年9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逾期提交或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接受。
九、开标地点:山东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开标会议室(五)
十、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1-82665067、82661997
邮 箱:0531-82667939
联 系 人:路艳云、刘东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