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公示公告(第2015003号)
18.03.2015 18:38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山东省《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公示公告
(第2015003号)
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经对申请单位申报资料审核,以下企业符合规定要求,同意其注销《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自2015年3月18日至3月27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531-88592622传真:0531-88592618
通信地址:济南市解放路11号 邮编:250013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3月18日
生 产 企 业 | 法定代表人 | 企 业 地 址 | 卫生许可证号 | 备注 |
威海大元化妆品有限公司 | 高正善 | 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泊于镇蒲湾村 | (2012)卫妆准字12-XK-007号 | 注销 |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18.03.2015 1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