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公示公告(第2015004号)

27.03.2015  21:05

山东省《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公示公告

(第2015004号)

  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经对申请单位申报资料审核,以下企业符合规定要求,同意其申办、注销《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自2015年3月27日至4月5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531-88592622传真:0531-88592618

  通信地址:济南市解放路11号  邮编:250013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3月27日

生 产 企 业

法定代表人

企 业 地 址

卫生许可证号

备注

威海大元化妆品有限公司

李兴植

山东省威海市文登经济技术开发区四产路19-1号

(2015)卫妆准字12-XK-010号

核发

枣庄创宏实业公司

于永政

枣庄市薛城区陶庄镇

(2011)卫妆准字12-XK-001号

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