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公示公告(第2015005号)
03.04.2015 17:28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山东省《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公示公告
(第2015005号)
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经对申请单位申报资料审核,以下企业符合规定要求,同意其申办《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自2015年4月3日至4月12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531-88592622传真:0531-88592618
通信地址:济南市解放路11号 邮编:250013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4月3日
生 产 企 业 | 法定代表人 | 企 业 地 址 | 卫生许可证号 | 备注 |
狮王日用化工(青岛)有限公司 | 小林健二郎 | 青岛市黄岛区渭河路919号 | (2015)卫妆准字12-XK-011号 | 核发 |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03.04.2015 1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