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取消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

16.01.2015  11:32

    北京市自2015年1月15日起取消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每运次1元,出租车运价中不再含有燃油附加费。1月15日至1月21日定为过渡期,其间新旧燃油附加费政策并行,1月22日全部完成北京市出租汽车计价器调整工作,所有出租汽车运价中不再含有燃油附加费。

  1月15日,济南出租车正常营运基本恢复,路面行驶出租车数量达到平日水平。1月12日,因不满“专车服务”影响生意、出租车公司“份子钱”过高等原因,济南市部分出租车出现停运,火车站等交通枢纽遭遇“一车难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