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自2015年1月15日起取消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每运次1元,出租车运价中不再含有燃油附加费。1月15日至1月21日定为过渡期,其间新旧燃油附加费政策并行,1月22日全部完成北京市出租汽车计价器调整工作,所有出租汽车运价中不再含有燃油附加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