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牡丹区共建环保检察协作机制护航生态环境
17.11.2014 12:27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菏泽市牡丹区环保局与牡丹区检察院立足本地,在区委“生态立县”这一发展思路的引导下密切配合,齐力共建环保检察协作机制,共建生态家园。
一是建立司法保障环保先行机制。区环保局在办理重大环境案件时,可邀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区检察院把涉及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的案件作为办案重点,优先办理,为环保工作提供司法保障。二是建立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信息共享制度。将我区环保工作的各项基本情况,在区检察院、林业局等涉及环境保护工作的单位间进行信息共享,定期通报涉及自然生态环境案件的处理情况,以便于共同监管、联合执法,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三是建立生态环保联席会议制度。由区检察院、环保局牵头组织定期召开生态环保联席工作会,会议通报共同监管情况,共同把好环保第一关。
四是建立环保检察共同监管机制。对于环境风险系数大的企业、比较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环保投诉的热点问题,实施区环保局、检察院共同配合监管处理,必要时共同建议相关部门对违法企业和行为实施断水、断电等强制措施。五是建立多部门执法联动机制。对于需多部门共同参与的环保治理任务,由区环保局、检察院牵头,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汇同相关部门进行共同治理。六是建立预防环保职务犯罪长效机制。区环保局通过主动邀请区检察院提前介入环境巡查、案件办理、污染治理等重要环保环节的方式,采取区检察院人员现场听取涉事企业、投诉群众多方面意见等方式,有效预防环保职务犯罪。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17.11.2014 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