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这一片区发布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意见 涉及1825户
天桥区标山片区二期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已经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论证,自2020年4月11日至2020年5月10日征求公众意见。根据摸底调查情况,该项目涉及居民个人住宅约1825户,建筑面积约138764.05平方米,征收补偿方式包括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调换房屋为征收范围内待建的10幢住宅楼,约1985套。
天桥区标山片区二期项目征收范围内房屋建成年代久远,质量差,房屋线路老化,基础设施落后、配套设施不完善,为加快该地段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改善群众的生活居住条件,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济南市天桥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根据相关规划、计划决定实施天桥区标山片区二期项目。本项目房屋征收范围为:东至紫金山路,西至济泺路,南至标山中路,北至滨河南路。
根据前期摸底调查情况,该项目涉及居民个人住宅约1825户,建筑面积约138764.05平方米(其中包含未登记面积约7265.59平方米,附属房产约11094.57平方米);非住宅约33户,证载面积约41637.67平方米,未登记面积约3272.22平方米,附属房产约67656.44平方米。
征收补偿方式及包括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被征收的住宅房屋,补偿价值按照其所处区位新建普通商品住宅市场价格,结合被征收房屋的建筑结构、层次、朝向、新旧程度和装饰装修情况等因素评估确定。
征收住宅房屋实行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一般不得少于被征收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
被征收人超出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范围和标准选择的房屋,其超出的套内建筑面积及其对应的公用分摊面积的价款按产权调换房屋评估价格计算,由被征收人承担。
被征收非住宅房屋货币补偿价格,参照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所处区位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确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按规定扣除政府收益部分)
选择产权调换房屋的,根据济南市天桥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提报的该项目产权调换房屋为征收范围内待建的10幢住宅楼,约1985套。产权调换房屋最终规划设计方案以征收决定公告为准。
本项目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拟签约期限为90天。选择货币补偿的,自房屋征收决定公布后评估结果公示期满次日起,被征收人可与房屋征收部门签订货币补偿协议。
选择产权调换的,自选房结束次日起,被征收人可与房屋征收部门签订产权调换协议。
在按期搬迁奖励费与提前搬迁奖励费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住宅房屋在签约期内前60天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交验空房的,给予每户按期和提前搬迁奖励费30000元;在签约期内第61天到90天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交验空房的,每拖后1天扣减按期和提前搬迁奖励费1000元;逾期签约的不予奖励。
享受最低套型面积标准资格的被征收人或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房屋安置的,不再发放该项奖励费。
被征收房屋为非住宅房屋,在签约期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交验空房的,每户按期搬迁奖励费与提前搬迁奖励费按被征收非住宅房屋价值的5%计算,最少不低于3万元、最多不超过300万元,逾期签约不予奖励。
住宅房屋选择货币补偿的,征收住宅房屋,被征收人或者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根据签约和搬迁时间的不同,最高可给予不超过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8%的货币补偿奖励。
在签约期内前60天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交验空房的,按其被征收房屋价值的8%给予奖励;在签约期内第61天到第90天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交验空房的,按其被征收房屋价值的5%给予奖励;超过签约期限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交验空房的,按其被征收房屋价值的2%给予奖励。
此外,房屋征收部门对被征收人按照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规定范围和标准选择房屋的公用分摊面积予以免交的差价款。
[ 编辑:江昆 ]欢迎下载新华网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