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州区地税局“四个到位”加强重点税源管理成效明显
今年以来,面对经济下行特别是煤炭行业效益明显下滑的严峻形势,兖州区地税局严格税收征管,强化重点税源监控及管理,圆满完成了各项地税收入任务目标,地税收入实现持续稳定增长。全局2015年1-4月累计完成地方财力92172万,同比增长16.04%,增收12743万元,扣除煤业增长22.64%,增收16194万元。全区100户重点税源集团企业2015年1-4月共入库地方收入50738.46 万元,占全部地税收入的55.05%,同比增长9.32%,增收4324.33 万元。
一是税源监控到位。将年纳税额在400万元以上的63户企业重点监控范围,专人查看重点税源纳税人的上月财务报表,分析财务报表数据,区分不同行业,赋予不同监控指标,做好案头审核工作,深入企业进行约谈核实,询问纳税人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判断其纳税申报的合法性和真实性,据此核实纳税人有无隐瞒虚报应税收入、少缴税款的情况,通过每月的税源监控分析,大大提高了重点税源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
二是税源巡查到位。制定税源巡查管理办法,将确定的153户重点税源企业作为巡查对象,要求各征管单位每季度巡查一次,并据实填写巡查记录,区局按不低于应巡查户数的10%进行抽查。通过加强对税收管理人员财务报表涉税分析培训,真正让管理人员看懂报表、解析报表,特别是重点税源巡查前,强化对收入、利润、入库税金等数据的关注。在巡查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该局在巡查过程中发现某一纳税人有股权转让行为,通过调查核实,该纳税人缴纳个人所得税418万元,通过落实巡查制度真正强化税源管理,堵塞税收漏洞,减少执法风险。
三是税收分析到位。强化对重点税源企业的入库税金增减变化分析,把月单笔税款100万元以上的作为需要关注的大额入库税款,对其逐笔加强监控;对征期后开票实行严格控制,除查补税款、耕契两税及代开发票补交税款外,其他类税款一律不准在征期后入库,对征期后单笔入库税款20万元以上,必须经分管局长批准,对单笔入库税款50万元以上的必须经局长批准,提高了对收入的掌控能力;同时,建立按月分析制度,对影响地税收入较大的153户重点税源企业,由管理人员逐户分析入库税金增减变化的原因,并撰写分析报告上报区局,让领导们第一时间了解到重点税源企业税金入库变动情况。
四是评估稽查到位。加大评估稽查力度,确保以查促收,提升重点税源企业的管理。按照年初确定的工作重点,分别成立由稽查人员组成的稽查小组、业务骨干组成的评估小组和中介机构人员组成的清算小组,对集团企业、建筑业、房地产业、餐饮住宿业等重点行业进行检查评估,对发现的涉税问题、疑点问题刨根问底,跟踪入库,共查补入库税款25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