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黄岛区多项措施降低交通干线噪声污染

11.09.2014  19:13

    为解决群众关心的噪声问题, 黄岛区采取有力措施,加大防治力度,全方位开展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有效降低了噪声污染,特别是市民反应强烈的交通干线的噪声污染,给市民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一、加强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交通设施功能。 为缓解区道路车辆行驶拥挤的矛盾,黄岛区公路、市政部门加快对区道路建设的步伐,坚持建设与整治、合理规划与科学整合的做法,先后对人民路、北京路、204国道、外环路、铁山路、泰山路、珠山路等50多条道路进行改造整修,去年滨海大道的全线贯通及市内其它道路的建设,从而缓解了以往道路上车辆行驶拥挤的现象,减轻了交通噪声污染的程度。

   二、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交通秩序整治力度。 在区内的人民路、文化路、向阳路、珠海路、枣园路、东风路、新华路、北京路、深圳路等主要街道设置了禁止大货车,拖拉机行驶的标志牌,在部分道路设置单行线;全市所有路口进行了电子监控,同时交警部门派遗巡逻车进行24时巡逻,加大车辆违章的整治力度,保证了车辆畅通,减少了交通噪声污染。

   三、加强了区交通噪声管理,严格对机动车辆进行检查。 根据《青岛市环境噪声管理规定》,结合交通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在区行驶的车辆要求:一是一律使用低音喇叭,鸣喇叭时间每次不超过半秒钟,连续不得超过三次,严禁鸣高音、怪音喇叭,严禁使用喇叭叫门、唤人;二是夜间在区行驶不得鸣喇叭,可采用灯光示意;三是消防、警备、交通事故勘察、抢险、救护等特种机动车辆安装使用警报器和标志灯具,必须符合公安部门规定,在执行非紧急任务时不得使用,夜间执行任务时,紧急情况除外,一律不得使用警报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