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东营区审计局认真做好“三定”方案修订工作

07.12.2016  19:02

进一步科学界定职能,理顺权责关系,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东营市东营区审计局对本部门“三定”方案进行了修订。目前“三定”规定(草案)已修订完成,审核工作正在进行中。

一是吃透法律规定。局党组高度重视“三定”方案修订工作,专门成立了“三定”方案修订工作小组。多次组织修订小组人员对2010年以来修订的《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山东省审计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央、省、市、区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山东省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等文件进行了认真学习和研究讨论,把握法律规定,吃透文件精神,保证审计机关职责和权限界定准确。

二是把握修订重点。在原“三定”方案的基础上,此次“三定”方案主要从职责调整、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等四个方面进行了修订。审计职责方面,重点根据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要求,增加了对区财政决算草案进行审计、对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内容。结合新增职责对内设机构的职责进行了进一步调整明确,结合近年来机构编制部门批复调整事项,对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进行了进一步调整核实,确保职权法定,权责匹配。

三是规范修订程序。对拟定的“三定”方案,采取业务科室、分管领导、班子成员会议三级严格审核的方式,对每一句话、每一个词、每一个标点符号都进行反复推敲,做到语言规范、表述精炼、标点准确。对“三定”规定部门职责调整、上下级事权划分等问题,专门与市审计局进行对接,保障工作上下衔接顺畅;对职责交叉事项,结合“责任清单”、“权利清单”,与区级其他部门进行沟通联系,理清部门职责边界,确保修订的“三定”方案对照法律法规不错位、对照其他部门职责不越位、对照以往工作职责不缺位。(周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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