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推行医疗机构公示制度 提高执业透明度

21.01.2015  19:28

  2015年,临淄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在全区范围内对小型医疗机构试行执业信息公示制度。通过公示牌的形式,对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护人员的执业资格、诊疗科目、依法执业情况、卫生监督情况以及监督投诉电话等情况进行公示。患者就诊时,对照执业信息公示牌(栏)就清楚直观地了解该医疗机构核准的“诊疗科目”、医生的执业范围、目前的依法执业状况,患者就可以据此选择适合自己的医疗机构和医生就诊,当患者的就医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按照执业信息公示牌上的监督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医疗机构公示制度的推行,将卫生行政部门的执法行为和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主动放置于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之下,既增加了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执业活动的透明度,又促进了医疗机构提高依法执业的自觉性,同时也加大了卫生行政部门政务公开力度,保护了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有力的规范了医疗市场秩序,使广大群众可以放心看病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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