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任城区出台《关于在全区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通知》

23.09.2014  10:00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加快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日前,济宁市任城区政府出台了《关于在全区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通知》。

通知》指出,通过建立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理清行政权力、理顺职责关系,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加大简政放权,规范权力运行,推进依法行政,着力构建权责清晰的政府职能体系,实现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

通知》强调,按照“职权法定、简政放权、权责一致、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梳理政府工作部门、列入党委工作机构序列但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部门、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其他行使行政权力单位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监督及其他行政权力等10类事项。

通知》确定了六项主要任务。一是全面理清行政权力事项,清理部门权力事项,清理部门交叉和管理分散事项,部门编制行政权力目录、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形成自查报告。二是严格审核确认行政权力事项,按照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微观事务管理的要求,重点在行政权力的取消、转移、冻结、承接上下功夫。三是按照《山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省政府令269号)的要求,重新规范并公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四是依法公开权力清单,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各部门、单位行政权力清单及权力运行流程。五是建立权力运行平台,整合现有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建设行政权力“一库四平台”,即行政权力项目库、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平台、政务公开服务平台、法制监督平台、电子监察平台,并将行政权力事项纳入“一库四平台”管理。六是加强权力运行监督,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要求,建立行业监管、属地监管、综合监管相协调的监管机制,对权力运行进行全程、实时监控。

通知》要求,编发《任城区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手册》,指导各部门具体开展工作。对工作完成时间,《通知》明确,2014年10月15日前完成清理自查;2014年12月底完成集中审核,并经区政府法制办合法性审查后,报区政府确定;2015年3月底前,由区政府统一公布区级政府行政权力清单和运行流程;2015年6月底前,纳入行政权力“一库四平台”管理。

供稿:济宁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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