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州区火电、焦化、煤矿企业深度治污工作会议召开

21.03.2016  10:50

  为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群众环境权益,顺利推进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工作,3月18日,兖州区环保局组织召开了火电、焦化、煤矿企业深度治污工作会议。

  会议指出,兖州作为济宁重要的工业区,现有各类工业企业上千家,产业结构偏重,污染物排放总量居高不下,尤其火电、焦化、煤矿等行业企业,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占全区总排放量的60%和90%以上,因此对这三类企业实施环保深度治理是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重要举措,势在必行、迫在眉睫。 

  会议要求,各火电、焦化和煤炭企业要充分认识区大气污染现状,切实担负起治污主体责任,把企业深度治污提标改造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实抓出成效,确保2017年1月1日前达到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三时段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到2018年年底前,全区10万千瓦以上的燃煤机组和焦化企业锅炉要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分别达到相对应的天然气燃气轮机组排放标准;要继续强化企业扬尘污染防治,建设防风抑尘网和进出口洗车设备,采取封闭装卸和输送措施,实施厂区和企业周边场地、道路等环境综合整治。 

  会议强调,各企业务必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观念,采取强有力措施,做到任务明确、时间节点明确、实施方案明确、落实措施明确,坚决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环保部门将加强监管,加大对违法排污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不配合工作或治污工作不力,仍超标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实行“零容忍”,必要时坚决采取“按日计罚”、“限产停产”、“查封扣押”、 “移交司法”等手段,提高环境执法的震慑力和权威性。 

  区环保局局长、区创模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张勇主持会议并讲话,区环保局副局长蔡庆雨、颜世忠分别传达了《关于进一步明确火电、焦化、煤炭企业深度治理要求的通知》和《关于火电、焦化、煤炭企业环保治理及存在问题的情况通报》,区环保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区创模指挥部办公室全体成员、相关企业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