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兖州区环保局“八审”提高环境统计数据质量
环境统计报表制度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制定的一项重要统计制度,而各种环境统计报表数据则是环统工作的核心。为确保环境统计数据质量,济宁市兖州区环保局在数据审核过程中,采取多种审核方式相结合,确保各项数据合理、准确。
1、企业自行审核。在对企业进行环统培训时,就一些常见问题提供简单的审核方法,确保企业在填报过程中能够发现、改正部分错误,并要求有条件的企业同时上报纸质报表和电子报表。
2、纸质报表初审。在企业上报环统纸质报表时进行初步审核,主要审核重点指标是否填报完整,有无明显逻辑错误。
3、企业报表详审。对企业上报的纸质报表和电子报表进行认真比对,并参考产排污系数手册、监测站监测数据等对重点污染物产排情况进行计算校核。
4、数据录入审核。在进行数据录入时,利用环统软件自带的数据校验功能,及时发现并改正逻辑错误。
5、集中软件审核。数据初步录入完成后,利用环统软件自带的数据审核功能和专门的审核软件对环统数据进行集中审核,对强制性审核错误及时改正,对情况属实的进行备注说明。
6、核实突变数据。将今年环统数据与往年环统数据进行认真比对,筛选出变化较大的指标进行认真核实,确保数据真实合理。
7、落实减排数据。按照国家最终核定的2013年主要减排项目核查核算表,对涉及减排项目的企业数据进行认真核对,确保与国家核定的数据一致。
8、做好数据衔接。环统数据按时上报至市局后,按照上级环保部门的要求,并确保环统数据与其他部门统计数据和国家分配数据的衔接,统一参加上级组织的数据会审。按照会审反馈结果,认真对环统数据进行修正、完善。
通过上述各项审核方式的开展,有效提高了兖州区2014年环境统计数据质量,保证了数据的完整性、合理性,降低了上级审核的错误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