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岱岳区环保局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整治排查
为进一步提高涉氨制冷企业环境安全水平,近期,泰安市岱岳区环保局开展涉氨制冷企业专项排查行动。对辖区内所有涉氨制冷企业,按照全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涉氨制冷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遵循“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对企业开展逐项环境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并指导企业完成隐患整改,从而提高企业安全生产能力,有效遏制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一是思想高度重视。区环保局成立涉氨制冷企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岱岳区环保局涉氨制冷企业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抽调行政许可、应急、监察大队、监测站等相关等相关科室人员,全面开展此项工作。未雨绸缪,认真分析梳理我区液氨企业的泄露、火灾等环境隐患情况,进行举一反三,搞好预想预测,研究部署开展全区液氨企业环保专项整治检查。
二是组织隐患排查。区环保局迅速组织单位工作人员组成专项检查组,由分管领导带队,分赴各乡镇、园区,开展涉氨企业专项检查。对照40余家涉水产、物流、冷库、食品、果品公司企业名单,逐一检查,下达执法文书,提出整改意见。重点检查涉氨企业是否进行了环评并取得批复和环保验收。液氨泄漏报警装置和喷淋设施,排污口是否规范设置。是否编制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应急物资、装备、监测条件是否完备等。对环评文件已经审批但是没有验收的涉氨制冷企业,针对存在问题整改到位后,尽快组织环保验收;对没有环评手续的涉氨制冷企业,参照《山东省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鲁政字[2015]170号)及省环保厅《关于贯彻鲁政字[2015]170号文件的通知》(鲁环办[2015]36号)要求进行处理;对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不规范、运行不正常,排污口设置不规范的,完善治污设施、规范排污口,制定和建立管理制度、运行台帐,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对应急预案未编制、编制不符合要求、该备案未备案、应急措施不到位的,要完善相关材料、落实应急措施、确保环境安全。对达不到监测要求和条件的,要按监测标准要求建设完善相关设施。对已经停止生产且不再恢复生产的企业,要由当地政府及村出具证明文件。
排查中,适时邀请相关专家对全区液氨企业在环保工作部署及措施落实情况,依据生产工艺,进行环境事故隐患分析,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帮助企业研究制定解决方案,切实做好液氨企业环境安全事故防范工作,对一时难以解决的突出问题,及时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对影响安全的问题和隐患,坚决实行“零容忍”。经过排查,全区共有涉案制冷企业43家,截止目前已检查企业43家,下达现场监察记录41份。
三是强化应急演练。督促企业有关部门认真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制,完善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应急演练,做好应急救援装备物资的调配,加强应急值守,及时报送信息,确保一旦发生重要险情能立即应急处置到位。检查中要求企业吸取身边的事故教训,防范于未然,特别是冬季即将到来,要警钟长鸣,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加强环境管理,认真落实责任制,加强教育培训,落实岗位职责,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完善相关台账,确保不发生环境安全事故。
下一步,区环保局将对涉氨制冷企业进行环保验收和后督察,对于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将依法责令其停产整顿,下达行政处罚,确保全区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