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抓好辖区空气质量,天桥区环保局总结以往经验,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四项措施大力度开展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努力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一是严格项目审批和监测,抓好源头管控。严格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对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项目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明确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并监督建设单位把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要求建设单位在项目施工前15日内,进行排污申报登记,提供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定期不定期的组织环境监测、监管人员加强对重点地区、关键时段的监测频次。
二是加强监察力度和检查频次,抓好现场监管。对辖区建筑工地、堆场和市政工程工地,以突击和不定期检查为主要方式,坚持每月不少于检查两次。对“啄木鸟”行动通报的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和督促。对发生扬尘污染及未落实防治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单位,按环保法规责令限期整改,涉及违法的及时立案处罚;对在规定期限内达不到整改要求的,加大处罚力度。
三是实施部门联动,抓好联合防控。实行群众举报、例行与突击检查相结合,24小时举报电话畅通,昼间与夜间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建筑工地、拆迁和市政施工工地的监督。落实好挂牌管理制度,截至目前全区43家工地和堆场都已挂牌管理;办事处、环卫、执法局等部门督促工地对原辅材料等进行围挡和覆盖,实行文明施工,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予以严厉查处。环卫部门、办事处对城区道路增加机扫和洒水频次,降低道路扬尘对空气质量的影响。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抓好舆论监督。通过媒体、局网站等平台,着力加强对扬尘污染治理的宣传。向社会各界大力宣传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大气污染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定期通报扬尘污染整治工作阶段性进展,公开曝光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