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桥区环保局积极做好汛期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

10.06.2015  12:45
        2015年汛期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汛期环境保护工作,确保安全度汛,天桥区环保局按照上级要求,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建重于防、防重于抢”的原则,早发动、早部署,早落实,积极采取措施,做好汛期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       一是完善机构。成立由分管领导带队的多支抗洪抢险应急小分队,确定了防汛抗洪抢险应急机构,确保责任落实到人。       二是强化制度。进一步加强24小时应急值班工作,要求防汛人员随时做好应急、抢险准备。       三是修订应急预案。修订《济南市天桥区环境保护局防汛应急预案》,确保汛期遇到突发环境事件时能够随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将环境突发事件造成的环境污染控制在最小的范围,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四是加强源头防控。对辖区风险源单位加强巡查,发现隐患及时责令单位进行整改,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