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文区第三次中小学校长职级评审认定工作展开

13.01.2015  15:22

              近日,奎文区教育局下发《奎文区第三次中小学校长职级评审认定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通过校长职级认定,全面提升校长的政策水平、管理能力和理论素养,加快推进教育家办学。

本次校长职级评审认定范围为全区中、小学校长。具体评审认定名额为初中(中专):高级校长4名,中级校长4名,初级校长1名;小学(辅读学校、幼儿园):高级校长(含特级校长)10名,中级校长10名,初级校长5名。整个评审认定工作按计划将于1月底前完成。

方案》对任职年限、任职经历、年度考核,破格条件等做了详细要求。如破格申报职级的校长除具备破格申报规定的任职年限外,还须获得过省级及省级以上荣誉称号或任校长期间所在学校在学校管理、教学改革、育人创新、质量提高、特色办学等方面经验先进、效果明显,受到教育部、省教育厅或市教育局肯定(以正式文件为准),并产生较大影响(国家级或省级报刊发表、会议推广),教职工和家长认同度高。

评审认定方法和程序由校长职级评审认定委员会根据中小学校长职级认定评价标准,从任职资历、办学满意度、办学业绩、办学能力四个方面,通过个人申报、能力测试、评审认定、确认备案并落实职级待遇等,对申报人员进行评审认定。

方案》还规定出现以下情形的,校长不得晋升职级;特别严重的,要降低校长职级。一是学校因违规办学被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查处且校长个人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的;二是校内干部任免、教师岗位竞聘、评先树优等不按政策规定执行,教师意见较大引发群体事件的;三是其他不得晋升或降低职级的情形。(潍坊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