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老年人口数量占18% 医养结合路在何方?
山东是老年人口大省,到2014年底,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800万,占全省人口总数的18%,这相当于每六个人中就有一个老人,到2020年,60岁以上人口将达到2208万。人口老龄化对“老有所养”、“老有所医”提出新要求,越来越多的老人开始选择“医养结合”的养老模式。但在实践过程中,推行“医养结合”的养老机构却遇到运营费用高、医疗资质申请难等问题,如何有效化解这些难题,影响着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模式能走多远。
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约占20%
“找家‘医养结合’养老院真不容易!”德州市民张辉感叹。前些年,他的父亲身体还好,由保姆在家照顾,现在老人几乎无法走动,又需要专业医疗康复,只能求助于“医养结合”的养老机构。“找过好几家,不是条件设施不完善,无法进行医疗康复,就是费用太高,而中等条件的‘医养结合’养老院早就人满为患。”最后,张辉托人找关系才把父亲安排到济南好佳园老年颐养院。
实际上,张辉的遭遇并非个例。省老龄办对全省老年人调查显示,至2014年底,我省失能、半失能老年人达375万人,约占全省老年人总数的20%。对这些老人而言,他们不仅需要基本的生活护理,还需要专业的医疗护理。
“65岁以上的老人,多多少少都有些疾病,尤其是失能和半失能老人,要在家庭、医院和养老机构之间奔波,十分不便。”省老龄办副主任肖培树介绍说,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一种有病治病、无病疗养,医疗和养老相结合的养老模式正在兴起,且需求越来越旺盛。“虽然全省养老机构数量不断增多,但‘医养结合’的养老机构还较少。一些条件不错的‘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出现了‘排队入住’现象。”
目前,全省住养型养老机构大约有3600多家,而“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只有190家。以济南为例,现在提供医养结合服务的养老机构仅有10家,床位1457张,占济南市养老总床位数的17%,而我省规定城市医护型养老床位应占到城市各类养老床位总量30%以上。
养老机构倾向
与医疗机构合作
据了解,我省“医养结合”养老机构从经营模式上,大致分为三种形式:一种是医疗机构内部开办托老病房;一种是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合作运营;还有一种是养老机构内部开设卫生所或门诊。
“医疗机构开办的托老病房床位较少,很难满足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对‘医养结合’的需求。”好佳园老年颐养院院长冉树玲说。由于不是重点经营方向,医疗机构对开设托老病房并不热心,很多托老病房仍以治病为主,养老护理服务并不到位,一些医疗机构的托老病房已经转型为康复中心,不再接收老人入住。
在内部开设卫生所或门诊,养老机构又面临着医疗资质申请难的问题。“按照卫生部门规定,市区内的医疗资源指标有限,如果某地医疗机构数量饱和,养老机构就很难申请到医疗资质。”冉树玲告诉记者,济南市民办医疗机构多,已经使用大量医疗资源指标。此外,在运营成本方面,小规模养老机构根本无法承担这部分开支。“具有300张床位以上的养老机构才被允许申请开设内部卫生所或者门诊。”
因此,更多养老机构会选择与医疗机构合作。“好佳园老年颐养院就是利用济南脑科医院的医疗资源,为住院老人进行医疗康复和常规检查。”冉树玲提到,推行这种模式必须要保证养老院附近有合适的医疗机构,且双方要在经济效益上达成共识。
适度降低民办养老机构
卫生准入门槛
去年,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提出了一系列促进养老产业发展的具体措施,如各级政府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用地指标用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民间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与政府举办的养老机构享有相同的土地使用政策;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运营,享受同等的财政补助政策等等,为养老产业发展创造了新机遇。
但同时,我省养老产业仍处于无序、散乱发展状态,没有完善的市场准入、退出机制和奖惩纠纷处理机制,没有统一的行业规范和服务标准,导致民办“医养结合”养老机构一直没有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推行‘医养结合’养老模式,要从产业规划、政策扶持、人才培养等多方面着手。”肖培树表示,政府要针对“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的不同情况,制定与之相适应的土地供应、税收优惠、政府购买、贷款融资、商业保险等政策。“比如,对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尤其是民办养老机构,应该适度降低卫生准入门槛,给予医保定点等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