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医疗服务价格将大调整 公立医院部分项目有价格自主权

05.09.2014  19:38
在医药价格改革方面,公立医疗机构非治疗性特需服务等,将放开价格管理,扩大医院价格自主权。

  鲁网9月5日讯 昨天,省政协就“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召开专题协商会,邀请省直有关部门、专家学者、群众代表进行协商,并首次邀请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代表参会。记者从协商会上获悉,在医药价格改革方面,公立医疗机构非治疗性特需服务等,将放开价格管理,扩大医院价格自主权。 

  在此前“民声连线”接听过程中,读者朋友对看病贵、看病难反映强烈。省物价局表示,下一步,我省医院因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80%,政府将补偿10%,医院自行消化解决10%。

  在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方面,我省将适当提高诊疗、护理、手术、床位和中医服务等体现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降低高值医用耗材价格以及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

  今年年初,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全面放开,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非治疗性口腔正畸、医学整形美容和中药煎药等个性化服务价格也同步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今后,我省将继续放开一批医疗服务价格,对于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非治疗性特需医疗服务、中医服务、康复医疗服务以及个性化医疗服务,尽快放开价格管理,扩大医院的价格自主权。

  同时,将进一步扩大按病种收费方式改革试点区域范围和试点病种范围,并积极探索开展按诊断单元、服务单元、签约服务包等定价方式改革试点。

  为治理药价虚高,控制药品费用增长,我省将按照成本定价和疗效评估相结合的原则改进药品定价方法,逐步放开非处方药品价格管理。加快制定出台医用耗材价格管理办法,适时启动医疗器械等领域的反价格垄断调查,降低医院采购成本和群众治疗费用。山东商报记者 杨芳 实习生 郝帅



责任编辑: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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