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三医联动”推行改革 切断公立医院以药补医逐利机制

22.10.2015  16:17

  甘肃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22日召开甘肃省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新闻发布会,甘肃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省医改办主任郭玉芬介绍,《甘肃省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已经由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实施,标志着甘肃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推开。

  2012年以来,甘肃省先后有41个试点县的80家县级公立医院开展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

  郭玉芬介绍,甘肃立足省情,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政策体系初步完善,破除以药补医,科学补偿机制初步建立。41个国家试点县的80家县级公立医院都取消了15%的药品加成,甘肃省财政、发改、卫生计生、人社、医改等部门联合出台了《甘肃省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经费补偿办法》,对县级公立医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减少的收入,各级财政补助15%,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补偿不超过75%,医院自我消化10%。

  此外,建立了更加规范的行业监管,并坚持中西医并重,突出中医药特色。新农合对县级100种,乡级50种分级诊疗病种实行中西医同病同价,有效缓解了群众就医负担。

  郭玉芬介绍,《实施方案》提出了把深化公立医院改革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着力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2015年,甘肃省69个县市(不含市辖区)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的综合改革,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以改革补偿机制和落实医院自主经营管理权为切入点,强化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人事薪酬、服务价格、药品招标采购、医保支付、绩效考核等综合改革。2017年,初步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制度逐步建立,县级公立医院看大病、解难症水平明显提升,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确保90%的病人在县域内就诊。

  郭玉芬介绍,从2015年起,省级财政按当地常住人员每人每年3元的标准给予补助,甘肃省也成为省级财政投入比例最多的省份之一。

  《实施方案》中规定,在“推动建立分级诊疗制度”中明确提出“门诊病人村级占50%左右,乡级占40%左右,县级占10%左右,各县在省上确定的县级医疗机构100个病种、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0个病种实施分级诊疗的基础上,根据县域常见病、多发病发病情况适当增加病种,三级医疗机构主要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服务。要完善县外转诊和备案制度,县、乡医疗机构对因病情需要确需上转的患者出具转诊证明和患者知情同意书,作为办理上级医院入院手续和医保支付的凭证。

  针对有群众反映“取消药品加成并不能从根本上破除以药补医,也没有解决医生的逐利问题,药价虚高的问题也非常凸显,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比较突出,一些公立医院甚至出现了以检查和化验补医”的问题,郭玉芬回应:“我们认为取消加成并不等同于破除以药补医机制,而只是切断公立医院以药补医逐利机制的突破口和切入点。”她说,破除以药补医的机制涉及医药行业、医院和医生三个层面,取消药品加成,仅仅解决了药品加成补医院的问题,还要涉及到切断药品和医生之间不正当的利益联系。同时,还需解决药价虚高的问题。

  “取消药品加成只是第一步,后面我们还需要同步地推进补偿机制的改革、价格的调整、分配制度的改革、支付制度的改革,以及管理制度和绩效考评等改革。”郭玉芬说,通过这些综合措施,才能建立起公立医院运行的新机制,真正切断医院、医生和药品之间的利益关系,也可有效遏制虚高的药品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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