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为公立医院戴“金箍” 床位超1500张需备案

28.07.2016  04:06

  80%的医疗资源在大城市、80%的病人在农村,城市和基层医疗资源倒挂,不少大型综合医院人满为患该如何改变?25日,山东省卫计委官方网站就《山东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解读时表示,省办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床位数一般以1000-1500张左右为宜,同时建立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分级备案和公示制度。

  规划对此提出,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单体(单个执业点)床位规模的不合理增长,根据辖区常住人口数量合理确定床位规模。县办综合性医院床位数一般以5001000张左右为宜、市办综合性医院床位数一般以800-1200张左右为宜、省办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床位数一般以1000-1500张左右为宜。

  规划也提出,省、市、县域体系规划需分别明确省办、市办、县办公立医院及其2020年规划床位数,对于省办及以上、市办、县办综合性医院床位数已达到或超出相应标准的,原则上不再新增床位。同时还建立了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分级备案和公示制度,新增床位后达到或超过1500张床位以上的医院,需报省、国家卫生计生委备案(中医类医院同时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备案)。

  记者获悉,山东床位配置将根据常住人口规模,合理配置公立医院床位规模,重在调控床位的过快增长。规划提出,到2020年全省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6.1张,其中,医院4.9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1.2张。在医院床位中,公立医院床位数3.3张,其中省办医院0.45张、市办医院0.90张、县办医院床位数为1.8张,其他公立医院0.15张。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6张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

  到2020年,山东计划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2.70人,其中每千常住人口中医执业(助理)医师达到0.4人,注册护士数达到3.38人,医护比达到1:1.25,市级及以上医院床护比不低于1:0.6,千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达到0.83人,每万人口全科医生至少2人。

作者:李永明   网络编辑:庄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