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十三五” 内贸流通发展规划调研的通知
各市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十三五”省级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字〔2015〕92号),由我厅牵头制定《山东省“十三五”内贸流通发展规划》。为科学推进规划编制,加强规划衔接,决定开展规划编制专题调研,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各市“十二五”商贸流通业发展概况,推动传统流通业转型、现代流通方式发展的工作举措,制约流通业发展的主要问题,“十三五”流通业发展的主要目标、发展思路等。
二、调研方式
本次调研采用书面调研和实地调研相结合方式。
(一)书面调研。请各市商务主管部门在深入调研基础上,认真填报商贸流通业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表(附件1),并按调研提纲(附件2)要求,书面报送各地商贸流通业发展情况和“十三五”发展规划设想。
(二)实地调研。规划调研组将于8月份中下旬赴各市调研,请提前做好准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将“十三五”内贸流通发展规划作为省级重点专项规划,是指导“十三五”商贸流通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请各市务必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负责,按时优质地完成调研任务,为我省“十三五”内贸流通业发展规划编制奠定扎实基础。
(二)强化实施支撑。各市要突出重点,对接国家和省重大战略,坚持问题导向,认真研究一批支撑流通业转型升级、改善民生的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一批能破解瓶颈制约、提升流通效率的重大政策,确保规划科学严肃、落到实处。
(三)按时报送材料。请各市商务主管部门按时完成各市商贸流通业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表(附件1)、书面调研材料(附件2),并于8月20日前报省商务厅(流通业处)。
电 话:0531-89013850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附件:1.各市商贸流通业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表
附件1、2.docx 2.书面调研提纲
附件1: 附件1、2.docx
来源:( 山东国际商务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