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山东省“十三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

18.11.2016  16:04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编制“十三五”省级重点专项规划的部署要求,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编制了《山东省“十三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经省政府同意,于2016年11月10日以鲁发改农经〔2016〕1180号文件印发实施。

一、《规划》编制背景

十三五”时期是山东农业加快转型升级、实现由大向强跨越转变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十三五”省级重点专项规划编制工作,2015年5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十三五”省级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将山东省“十三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纳入32个省级重点专项规划,并对编制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农业厅、林业厅、农科院、山东农业大学等部门单位,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编制完成《规划》,并相继征求省直部门和地市意见建议,组织召开了专家论证会, 9月28日报经省政府同意印发。

二、《规划》的亮点

(一)明确“十三五”战略定位。《规划》根据东部率先实现现代化的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充分衔接《全国农村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2020年)》,紧密结合全省“三农”发展实际,确定了建设现代农业强省,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十三五”目标定位,《规划》的出台实施,对于推动山东农业由大向强加快转变、促进全省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将起到积极的规划引领和科学指导作用。

(二)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规划》在系统总结“十二五”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成就的基础上,深入分析“十三五”发展机遇和面临问题,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从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供给保障、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农民增收、建设美丽乡村等方面提出了发展的总体目标和主要目标,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既体现了加快发展的要求,又遵循农村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符合全省“三农”发展实际。

(三)突出重大任务和重点工作。《规划》围绕建设现代农业强省、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总任务,研究提出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实施精致农业战略、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提升设施装备条件、深化农村各项改革、坚持绿色发展方向、持续改善农村民生等七项重点工作任务,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对“十三五”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规划主要内容

规划》全篇共分五个大部分:

第一部分,“十二五”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主要成就。对“十二五”期间农业农村发展取得的成绩进行概括性总结,主要包括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农业设施装备条件明显改善、新型农业经营模式多元发展、农业农村各项改革扎实推进、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成效显著、农村居民生活水平持续提高等六个方面内容,并通过5个专项图表和1个汇总表格予以呈现。

第二部分,“十三五”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分析。主要分发展机遇和面临问题两个方面。发展机遇从宏观政策环境更加有利、农业转型升级开始提速、农村各项改革纵深推进、农业发展布局思路清晰、农业开放合作形势有利5个方面进行了阐述。面临问题从我省“三农”发展实际出发,坚持问题导向,对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过程中,面临的资源要素约束趋紧、农民增收难度加大、国内外竞争日趋激烈、脱贫攻坚任务艰巨等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

第三部分,“十三五”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总体思路。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3个方面,指导思想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三农”系列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以“走在前列”为目标定位,把建设现代农业强省,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作为实践目标。基本原则共分坚持创新发展,培育转型升级新动力、坚持协调发展,构建产业融合新体系、坚持绿色发展,引领现代农业新方向、坚持开放发展,拓展对外合作新空间、坚持共享发展,增进农民群众新福祉等五个方面。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第一产业增加值稳定增长,主要农产品供给充足、保障有力;农业现代化进程不断加快,产业结构更加合理,物质技术装备条件显著改善,建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省;农村综合改革进一步深化,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总体实现,生态保护与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农民生活质量持续改善,美丽乡村建设水平切实提高,农民收入增速年均8.5%左右,高于经济增速和城镇居民收入增速,圆满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实现农村全面小康。这一部分对“十三五”时期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指标,6个大项19项预期性或约束性指标进行了明确。

第四部分,“十三五”农业农村经济发展重点任务。主要从7个方面提出了重点任务,设置了6个重大工程专栏。

一是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实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在确保粮食安全的基础上,加快优化农业产业区域布局,调整种植业结构和农业内部结构,推动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种养加一体发展,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不断提高要素配置效率,形成更加合理的农村经济结构。到2020年,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亿亩左右,青贮玉米、苜蓿、黑小麦等饲草作物种植面积发展到1000万亩以上,全省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比重达到85%,全省木本粮油、果品、木本药材等特色经济林面积达到2720万亩,全省水产品总产量达到1000万吨,蛋白质当量相当于粮食400亿斤;全省乡村旅游综合收入达到3200亿元。

二是实施精致农业战略,推动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坚持以质量求生存,向品牌要效益,大力发展精致农业,积极推动农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巩固发展农业外向型经济,拓展农业发展空间,提高农业市场竞争力、国际影响力。到2020年,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达到85%以上,“三品一标”产地认定面积占种植业食用产品产地面积的比率达到60%,打造在国内外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山东农产品整体品牌形象,品牌价值达到100亿元以上。

三是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积极培育规模化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主体,加快建设职业农民队伍,密切利益联结机制,促进不同主体之间的联合与合作,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推动现代农业经营主体、组织方式、服务模式的有机组合,解决好“谁来种地”和经营效益问题。到2020年,规模以上龙头企业超过1万家、销售收入超过2万亿元,农民合作社入社农户达到850万户,家庭农场达到8万家,种植规模5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发展到7万户。

四是提升设施装备条件,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坚持用现代物质装备武装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服务农业,用现代生产方式改造农业,着力提高农业资源利用率、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到2020年,全省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累计达到5982万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46,有效灌溉面积达到7800万亩;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4%;农业科技贡献率达到65%以上。

五是深化农村各项改革,激发“三农”发展活力。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深化农村金融、户籍等改革,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障碍,进一步激发农村发展活力,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制度保障。到2020年,全省农业保险险种达到20个以上,2017年底全面完成国有林场改革任务,全省涉农乡镇供销社为农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

六是坚持绿色发展方向,促进农业资源永续利用。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加强生态保护与建设,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着力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到2020年,全省林木绿化率达到27%,浅层地下水超采量全部压减,深层承压水超采量压减50%,率先建成让江河湖泊休养生息的示范省;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500万亩,水肥一体化推广面积达到750万亩,化肥、农药利用率提高到40%,化肥、农药用量分别减少10%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2%。

七是持续改善农村民生,促进城乡协调均衡发展。把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的重点放在农村,加快小城镇和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持续增加农民收入,打好脱贫攻坚战,加快形成政府主导、多元参与、城乡一体的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到2020年,改路、改电、改校、改房、改水、改厕、改暖农村“七改”工程扎实推进,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水平全面提升;实现1000万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700万左右城中村、城边村原有居民市民化;累计建成7000个农村新型社区,2000个农村新型社区纳入城镇化管理,农村社区化服务与管理实现全覆盖;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

第五部分,保障措施。主要从强化组织领导、强化目标导向、强化资金投入、强化政策支持、强化责任落实等五个方面提出了政策措施,保障“十三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