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习近平治国理政干成的“十件大事”
“云霞生异彩,山水有清音”。即将过去的2014年,在我国历史上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在这一年里,习近平总书记带领中央新班子,励精图治,革故鼎新,兴利除弊,一系列强国富民的好政策不断出台。
回顾2014这一年,习近平带领中央新班子治国理政,主要干成了“十件大事”。
一、全面深化改革破冰,利好新政纷纷面世
2014年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元年,也是开局破冰之年。中央新班子,既有解放思想又有实事求是;既有整体推进,又有重点突破;既有顶层设计,又有摸着石头过河;既胆子要大,又步子要稳;既讲究改革发展,又兼顾社会稳定,全面释放了改革发展的巨大活力。这一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了七次会议,对改革蓝图细化研判,统筹全局,狠抓落实,审议通过了《改革领导小组工作规则》、《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重要改革举措实施规划》等文件。
今年以来,国务院密集出台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截至11月,已经先后取消和下放超过700项行政审批事项;7月,国务院正式公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实行了50多年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将退出历史舞台;收入分配改革在央企负责人与基层公务员层面已经有动作,在央企负责人“降薪”的同时,基层公务员将迎来职级晋升“加薪”的利好;新一轮土地改革大幕正在开启,土地征收、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三箭齐发”,各种利好新政“闪电”面世,在历史上注定留下浓重的一笔。
二、四中全会胜利召开,依法治国决定出台
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开辟了法治中国的新天地。“依法治国决定”出台,与“全面深化改革”相得益彰,堪称治国理政的“姊妹篇”。决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实现这个总目标,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习近平在《决定(讨论稿)》说明中深刻指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必须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强调坚持党的领导,更加注重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全会还决定设立国家宪法日,12月4日,我国人民迎来了首个国家宪法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