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成武县环保局“十大事件”揭晓
成武环保“十大事件”日前揭晓,它们分别是:
一、有序推进环保垂直管理改革试点。根据十八大精神,中央确定对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进行改革,山东省为试点省份之一,要求在2017年6月底前完成试点工作。按照省市环保部门统一部署,县环保局在做好人员统计、资产管理和改革调研的同时,积极与省市环保部门衔接,按程序做好工作,确保改革期间环保工作不断档,执法力度不减弱,监管要求不降低。
二、积极应对全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我县全年启动IV级响应2次,III级响应2次,II级响应3次,I级响应1次。县环保局在应急响应期间,对全县107家(次)企业落实应急减排措施,停产企业138家(次)。共出动执法人员1200余人次,车辆289余车次,检查各类企业70余家,查处违法企业20余家。
三、快速办理一批重点项目环保审批。全年共审批产业、工程、民生、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项目145个,其中审查批复报告表53个,报告书2个,备案文件92个,验收项目9个,出具各类函件36件,按期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均达100%。汇盟公司、华驰非晶体合金、呈祥公司方圆热镀锌、垃圾发电、生物质发电、奥瑞特化工等一批重大重点项目得到了快速审批和验收。
四、城区两河黑臭河水治理试点项目竣工。争取省级财政专项资金360万元,对乐成河、桶子河城区部分河段进行了水体综合治理实验,项目运行后,两河部分河段水质明显改善。
五、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2015年,山东确定对147个县市区中的15个县市区进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经过县环保局不懈努力,我县被确定为试点县之一。2016年,已建设全县镇驻地污水处理站11处,畜禽养殖场沼气项目16个,堆肥厂5个,农村水源地保护项目48个。
六、建成全县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行网格化环境监管,就是将全县污染源划分到网格中,是强化地方党委政府环境监管执法领导责任,理清各有关部门在环境监管执法中的主要职责和主体责任,实现环境监管执法全覆盖的一项重大举措。2016年,我县构建完成了14个环境监管子网格,以镇办区为责任主体,明确了相关部门环境监管职能,健全了三级管理、三级网格的环境监管体系,并为每个子网格明确了属地管理责任人和行业管理责任人,形成了全县“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方位,立体化”的环境网格监管模式。
七、开展生态成武建设集中行动。集中行动历时一个月。共排查企业386家,查处环境违规问题258个,全部进行了整改。企业环境管理水平明显提升,一批突出环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八、打击遏止环境违法行为。全年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97件,查封企业17家,取缔“土小”企业18个,移交公安部门15件,行政拘留17人,刑事拘留6人,批捕1人,有效地震慑了各种环境违法行为。
九、打造乐城河人工湿地生态景观。湿地规划一期面积191.06亩,争取上级环保资金2750万元,设计进水量28000m3/d,建设了潜流湿地和表流湿地。湿地岸边栽种各种乔木2000余棵,灌木25000余株,芦苇、睡莲、红荷等各种水栽植物16000 m2。人工湿地建设既达到了进一步净化城市污水处理厂尾水水质的效果,又为居民提供了观光休闲的场所,是我县环境保护和生态景观的又一大亮点。
十、争取环保资金助推经济社会发展。立足职能,充分利用系统优势,全年共争取上级环保资金1673万元,争取资金额位居全市县区前列。为乐城河人工湿地二期项目建设,金安热电公司、汇盟公司、盛阳热力公司、中联水泥治污再提高,大田集、党集、永昌镇(办)生态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