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航路再扬帆

02.07.2015  19:02
  十年,不过是历史长河中短暂的一瞬,然而对高密市人民法院全体工作人员而言,却已被凝成集体记忆。针对案多人少、信访压力加大的工作实情,从2005年起,高密法院在探索多元化纠纷化解方式之路上步步为营、扎实推进,十年间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13461件,实现了纠纷化解能力质的飞跃,并先后获得了“全国优秀法院”、“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山东省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等一系列荣誉称号。

  密织网:基层调解无缝隙

  韩某向同村的刘某借了6万元钱,借款到期后经多次催要,韩某始终不还。碍于同乡情面,刘某没有到法院起诉,而是找到了镇上的纠纷化解服务站。专职调解员经过多次沟通调解,讲明笔迹鉴定的效力、可能承担的败诉风险以及对信用记录的影响,最终使韩某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并与刘某达成调解协议,同意分三次还清欠款。后经刘某申请,法院对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赋予了该协议强制执行的效力。

  刘某的合法权益能够及时维护,得益于高密法院织就的矛盾纠纷调解网络。该院以乡镇综治中心为依托,在每个乡镇设立1处纠纷化解服务站,每个站点由各镇街设立2-3名专职调解员,在城区24处社区和乡镇26处中心社区设立法官工作室,在乡镇的大社区设巡回审理点,每一村居设立1名纠纷化解联络员,并登记造册。同时,该院不断拓宽人民调解范围,定期派员到服务站、社区法官工作室、法官巡回审理点开展案件调解、巡回审判、普法宣传,形成了“庭—站(室)—点—员”四级联动的纠纷化解模式。层层建立起来的调解组织网络,将各种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基层和系统内部,将绝大多数纠纷化解在初始阶段和萌芽状态,实现了“小的纠纷不出村(居)、企业和单位,一般纠纷不出镇(街、区)和系统,大的纠纷不出市”的良好效果。

  搭链条:诉前辅导巧分流

  “想起以前漫长的诉讼等待过程就让人头疼。起诉、送达、开庭、鉴定、判决、执行,这一系列程序走下来耗时费力。现在就好多了,经过两次分流,大部分矛盾纠纷快速化解了,终于不打怵了。”经常与法院打交道的保险公司法务小王,提起高密法院的诉讼分流制度赞不绝口。

  该院诉调对接中心主任霍青介绍,为提高效率,一件案子进入法院要经过两次分流。第一次是诉前辅导过滤,即对诉至法院的民商事纠纷,先由诉调对接中心进行分流,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将未经调解组织调解的案件交由调解组织调解;已由调解组织调解终结或调解未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调对接中心则及时转立案庭登记立案。第二次是诉讼繁简分流,即对进入诉讼程序的民商事案件,由庭长根据案件性质进行繁简分流,对可以适用小额速裁程序和简易程序的案件,由四个民庭抽调的快审法官进行审理,案件进入快速审理通道。同时,为确保流程运转顺畅,该院还制定出台了《 关于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规定》、《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等文件,将鉴定前置减耗、司法确认保障、 无异议调解方案认可与无争议事实记载、“四固定”等机制纳入程序管理,为机制顺利运行提供保障。

  紧扣环:多元对接凝优势

  在高密,因交通事故起了冲突,大家常说,“ 打官司,找老韩,不伤和气,快拿钱”。这个“老韩”就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员韩寿坤。交通事故经交警队认定责任后,当事人总喜欢来到设立在交警队的调解室,找老韩给他们“调一调”。提起群众的信任,老韩总是说,“交通事故纠纷,轻则磕磕碰碰,重则车毁人亡。一想到受害家庭的不幸,我就不由自主地想努力做通当事人工作,使纠纷尽早解决,让受害人及时得到经济赔偿”。

  自2012年起,高密法院与市交警队、市司法局等部门对道路交通纠纷进行集中处理、联调联动,建立了集人民调解、交警调解、法院调解、委托鉴定、保险理赔于一体的调处模式,实现了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鉴定评估、保险理赔到立案审判“进同一个门,解决所有问题”的“一站式”服务格局,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当事人在多个部门多次往返的奔波之苦,及时高效地化解了大量交通事故纠纷。今年1-5月份,该市共发生交通事故3399件,其中交警队处理2416件,人民调解 145件,法院受理838件,事故处置周期缩短了20天,让老百姓在多元对接中享受到了实惠。 责任编辑: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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