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超半数一层住户楼前圈地 遭其他业主投诉

17.04.2015  11:49

    小区过半一层住户楼前圈地

  57.14%业主同意 专家称该比例未达标应无效

  家住通州区华远铭悦小区的业主向本报反映,小区不少一层住户将窗外绿地围合,用作私人小院。居民认为此举占用公共面积。物业称此前曾下发过整改通知,并上报城管部门,但不起作用。随后,物业征求全体居民意见,半数以上居民同意围合,因此默许这种行为。物业专家表示,绿地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增建改建需得到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目前双方还在协调当中。

 

  一层住户

  楼前加盖围起小院

  昨天上午,北京晨报记者在华远铭悦小区看到,20号楼前的空地上堆着黄土、砖石、栅栏、钢筋等建材,有工人正在施工。工人称:“以前这里是草地,周围有矮护栏围住。现在我们准备砌几个一米多高的砖柱,中间放上铁栅栏,实际上就是围成一个小院。”他介绍称,由于户型不同,各家小院的面积也不一样,“平均下来每个小院差不多50平方米。”

  记者在28号楼前看到,楼前空地上一共建了8个相邻小院。有的没有修整,还裸露着黄土;有的已经被修整成了菜园,种满了各种蔬菜。甚至有人在院子里挖了一个小型的水池,旁边摆放着石质桌椅(如图)。记者在小区查看后发现,小区一期共有6栋居民楼,28号楼楼前已施工完毕,另有3栋楼正在施工。

  其他业主

  投诉占用公共面积

  小区有不少业主对此十分不满,他们认为此举改变了绿地的原有用途,占用了公共面积。业主杨女士给记者展示了购房合同,记者看到合同中写着,“首层业主有权单独无偿使用与其物业相毗邻的平台/花园/下沉庭院,平台/花园/下沉庭院的规划设计、园林绿化、种植、铺装等不得改变。”杨女士及其他业主认为,加装高护栏并用作小院的行为明显属于更改了原有的绿化、植被、铺装,属于违反合同内容。

  此外,合同中还写明,该区域的任何改动应事先征得物业服务委员会的同意。

  -物业说法

  超半数业主同意圈地

  杨女士告诉记者,去年9月,物业曾对158地块28号楼首层花园围合方案进行了公投,随后张贴公示称,同意小院围合方案的业主占全体业主的57.14%,依据相关规定予以通过。

  记者就此询问了负责该小区的圣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此前该地块在住建委报批时的用途是绿地,去年他们发现有业主施工后已经对其进行了劝阻,下发了整改通知单。但由于业主诉求不一致,物业只能就此事开展公投,结果超半数人同意围合。

  -专家意见

  超2/3业主同意并报批方可

  物业管理专家路军港表示,物业发现存在占用公共绿地行为后,应下发整改函,要求其拆除。如无效,物业可上报住建委、城管部门,申请强拆。他还表示,业主围合小院属于增建、改建行为,依据《物权法》第76条规定,需要得到三分之二以上全体业主的同意,并向规划部门报批,规划部门同意后才能改变用途,现在同意的业主不到这一标准,应属无效。目前,物业准备让施工方停工,协调业主意见后再作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