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纪委新设7单位派驻纪检组 发现问题不报告是渎职

12.01.2016  09:26

  根据山东省纪委监察厅消息,山东省纪委日前在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人大机关、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机关等7家单位新设派驻纪检组。山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李法泉与新任派驻纪检组组长逐一谈话,强调派驻纪检组本职是监督,重要工作、问题线索和调查核实情况必须向省纪委报告。重大问题该发现没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就是渎职,都要被追究责任。

  李法泉与7家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及工作人员集体谈话。集体谈话后,李法泉与新任派驻纪检组组长逐一谈话,对履行监督责任提出明确要求。

  李法泉指出,推进省一级派驻机构全覆盖,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强化党内监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客观需要,是深化改革迈出的重要一步。实现派驻机构全覆盖,实质是党内监督全覆盖,目的是清除监督盲区、压实监督责任,夯实监督执纪问责的组织基础。要提高认识,积极稳妥推进,扎实做好工作。

  李法泉强调,派驻纪检组要明确职责定位,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强化责任担当,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扎实履行监督责任。派驻纪检组本职是监督,要在省纪委领导下履行监督职责,重要工作、问题线索和调查核实情况必须向省纪委报告。重大问题该发现没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就是渎职,都要被追究责任。要聚焦监督执纪问责,牢记派驻监督是政治监督,是纪律监督,以纪律的思维考虑问题,以纪律的尺子衡量问题,用执纪的方式开展监督,重点监督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掌握履行管党治党责任、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选拔任用干部、廉洁从政等情况,善于发现问题,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好纪律审查工作。要敢于坚持原则,敢于较真碰硬,挺直腰杆,大胆履职,维护纪律严肃性。要用好与监督对象比较近的“地利”之便,伸长耳朵、瞪大眼睛,及时发现苗头,精准了解情况,增强监督效力。

  李法泉要求,派驻机构要高标准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学习和实践锻炼,提升素质能力,践行严实作风,带头遵规守纪,做到自身正、自身硬。纪检组长要落实“一岗双责”,对纪检干部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派驻机构干部队伍。

  记者了解到,山东省委常委会议此前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省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指出,通过新设、调整等方式,进一步扩大派驻范围,实现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

  根据《实施意见》要求,山东省纪委向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全面派驻纪检机构,名称统一为“省纪委派驻纪检组”,实行统一管理,围绕监督执纪问责,专司监督职能。根据工作需要和业务关联性,采取单独派驻和归口派驻两种形式。对系统规模大、直属单位多、监督对象多或者业务具有相对独立性的部门,单独设置派驻机构;对系统规模小、监督对象少、业务相近或相关的部门以及部门管理机构,归口设置派驻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