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个承办单位相关负责人“面复”代表意见建议
1月20日上午,市公安局、市卫计委、市民政局、市规划局、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市交通运输局等6个承办单位的相关负责人来到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现场,面对面答复11位代表提出的有关交通、市政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经十路新增公交车道或成“限时专用道”
市人大代表傅强建议出租车在上下班高峰时间可以借道公交车道。傅强认为,近年来,市区道路堵车问题日益严重,尤其是在早晚高峰时间,拥堵更是严重不堪。一些市民特别是“的哥”觉得,部分公交车专用道还“时有空闲”、尚未满负荷使用,建议在上下班高峰时间(上午7时至9时,下午5时至7时),允许市区出租车进入公交车专用道行驶。
针对这一问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段富勇解释,早晚高峰期往往也是公交车出行量最大的时段,在有些公交车较为密集的道路上,公交车也无法快速通行。如果在早晚高峰期将公交车专用道向出租车开放,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失去公交车专用道的使用价值,也会使公交车运行的速度和效率进一步降低。因此,在早晚高峰期允许出租车驶入公交车专用道,目前还无法实现。但是,交警部门下一步将根据道路的实际情况,在一些符合条件的道路上开辟“合乘车道”,但这些“合乘车道”将只允许载有多名乘客的私家车、出租车、公交车驶入。
日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消息,提出将在包括经十路(担山屯立交至邢村立交)等道路上开通双向四排公交车专用道这一措施。段富勇在面复现场表示,下一步经十路上新增设的公交车专用道或为“限时专用道”,将根据车流量等情况研究决定新增的专用道上每天哪个时段仅限公交车通行、哪个时段私家车也可通行。
我市暂时不会实行“限号”
市人大代表耿光平提出了《关于济南市实行机动车限号通行的建议》。耿光平列举了一系列数据,来剖析济南的“拥堵困局”:截至去年底,济南的机动车保有量为1675167辆,小型车148万辆,占机动车总量的88%,其中去年新增的机动车数量为225535辆,平均每天新增机动车617辆。机动车保有量大,增长速度也较快。但与此同时,城市道路交通容量却有限,建议济南参照外地机动车“限号”通行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我市机动车“限号”通行方案。
针对这一问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规划研究室主任田云强表示,至少在近段时间内,济南不会采取机动车“限号”的方式来治理拥堵问题。他说,推行机动车“限号”措施,目前“弊大于利”,因为一旦采取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每天会有大量车辆无法上路行驶,这部分车辆需要停车位来停放,但济南市停车泊位缺口高达数十万,原本就捉襟见肘的道路资源会变得更少,进一步加剧交通拥堵。而且,如果实行机动车“限号”措施,可能会使得部分私家车主再购买一辆车,反而会给城区交通带来更大压力。因此,机动车“限号”措施暂时还不会在济南实施。
260辆纯电动公交车春节后上岗
济南公交总公司相关负责人在答复市人大代表丁新力的建议时表示,我市计划推广400辆纯电动公交车,目前有260辆已经到位,计划春节后驶上街头。
该负责人表示,计划新上的260辆纯电动公交车计划先在已有的7条社区公交线路上运行,比如领秀城社区公交线等。“纯电动公交的线路需要结合市内的充电桩位置来安排,目前济南已经有20处充电桩正在建设。”
据悉,这些纯电动公交车将尽量在夜晚充电,每次充电需要5—7小时,充电一次可行驶100多公里。
无业居民有望享受独生子女养老补助
市人大代表陈君提出,独生子女养老补助政策日渐完善,但唯独城镇无业居民没有享受到独生子女养老补助待遇,出现政策空白。市卫计委副主任张振民表示,《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正在修订中,这样的问题有望得到解决。
张振民介绍,依据2002年出台的《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2012年,济南为弥补条例规定的空白,解决因企业改制和破产等原因在社会退休的独生子女父母职工,制定下发文件,提出分四批为市属国有(集体)企业因改制、破产原因解除劳动合同,在社会办理退休未兑现一次性补助的独生子女父母,财政支付一次性养老补助。目前这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但仍有一些自由职业者等非企业退休人员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问题。”张振民表示,从目前《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改进度和意见反馈来看,上述问题近期有望解决。
特殊天气情况下合理延迟路灯关闭时间
“冬天早晨天还没放亮路灯就关了,下班天黑得早,可路灯仍未开启。”市人大代表秦旭建议科学设置路灯开关时间。对此,市路灯管理处的工作人员答复,我市已全面实施路灯智能监控管理,将在特殊天气情况下合理延迟路灯关灯时间。
该工作人员表示,济南2011年建设路灯智能监控管理系统,根据日出日落并结合光照度变化,对全市所有道路路灯进行智能开关灯管理,并分时段、分路段进行节能方案控制。根据济南日落时间并结合前几年同期开灯时间,形成了开关灯时间表。在特殊天气情况下,根据对全市各点光照度采集的数据,可以合理提前开灯。
尘封的老地名有望“复活”
“随着城市建设和道路整修,城区60多年已消失200多老地名,而每年有上百个新地名诞生。比如西客站片区的道路以省内城市命名不接地气,很多老百姓不熟悉,没有城市特色也没有方向性。”市人大代表胡正春就新建城区道路命名提出建议。
对此,市民政局区划地名处处长孔天骄表示,“以省内的城市名称来命名道路,这主要是为了体现济南作为省会城市的包容性。这在全国也是一种普遍的做法。”
孔天骄介绍,在新建道路的命名中,民政部门一直注意融合济南的历史文化元素,特别是将众多名士与道路命名相结合,比如2005年长清大学城的道路命名中,就有“张衡路”、“蔡伦路”、“博雅路”等。孔天骄表示,未来对新建道路的命名将充分考虑文化内涵和底蕴,特别是采用济南的历史文化名人、标志性建筑、历史文化古迹等命名。“在一些居民回迁小区,也准备‘复活’老地名,留住一个城市的‘乡愁’。”
今年新建20处交通违法自助处理网点
市人大代表张志成提出,现在处理交通违法记录,一般都是驾驶员本人去车管所或者服务点人工办理。尽管济南交通处理违法记录的网点不少,但是多数以人工窗口为主,缺少自助违法查询和处理系统,导致很多车主平时没有时间处理,建议交通管理部门在各大商场、办公楼或者小区内投放24小时自助交通违法处理设备。
对此,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截至目前,济南市设置交通违法自助处理设备87台,群众使用自助处理设备处理的违法信息占据全部总量的65.5%。2016年,交警部门拟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社会化运维的方式,在公安交警部门驻地附近建设20处提供24小时服务的自助处理交通违法网点。该负责人解释,由于该设备运行必须链接公安专网,受公安专网严格的保密性制约,在商场、办公楼或者小区内投放此类设备目前还不具备条件。另外,依托于互联网的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已经投入使用,可以通过互联网处理交通违法及缴款,为群众提供更多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