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单卫国处长解读有关小微企业政策

25.11.2015  12:00

山东财政:创新工作 护航中小企业发展

【导语】

中小企业的发展离不开财政大力扶持。多年来,山东省财政积极制定实施了一系列财政扶持政策,减轻小微企业负担,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大力促进广大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增强企业盈利能力和发展后劲,有力推动了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本期《山东中小企业之声》敬请收听《山东财政:创新工作 护航中小企业发展

【正文】

主持人:听众朋友,大家好,欢迎您收听正在直播的《山东中小企业之声》节目,我是主持人学玮。今年的8月20号—9月20号是全国“小微企业政策宣传月”,配合宣传月活动,我们节目将邀请省直有关部门走进直播间,深入解读近几年来国家和省对中小微企业的各种政策措施。今天走进我们直播间的单位是山东省财政厅。下面,我先给大家介绍一下今天来到我们直播间的嘉宾,山东省财政厅企业处处长单卫国同志。欢迎您来到我们的直播现场。

单卫国:听众朋友们,大家好。非常高兴参加“山东中小企业之声”节目。

主持人:中小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扩大就业、推动经济增长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具有全局和战略性的重要意义。山东财政多年来高度重视对广大中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出台的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制定实施了一系列财政扶持政策,帮助中小微企业减轻企业负担、拓宽融资渠道、增强盈利能力和发展后劲,有效推动了中小微企业的发展。那么,今天我们就将近年来山东财政在扶持全省中小微企业发展方面的政策措施进行深入解读。

主持人:节目的开头,请您给大家介绍一下,近年来,山东财政都从哪些方面对中小微企业进行了扶持?

单卫国:近年来,省财政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不断完善财政政策措施,加大财政投入,积极引导小微企业转变发展方式,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快速发展,努力营造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环境。具体看来,省财政主要是从“加”、“减”、“乘”、“除”四个方面,不断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

“加”法呢,就是不断增投入、“加”政策,财政政策扶持体系进一步丰富和完善。2015年,省财政在前期出台了小微企业创业补助创新奖励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出了小微企业“创新券”、一次性创业补贴、贷款风险补偿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涉及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缓解融资难等方面的财政扶持政策日益完善。

“减”法就是不断“减”税收、“减”收费,营造小微企业发展宽松财税环境。近年来,中央简政放权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持续推出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营业税减征免征政策。省财政在督促国家税收优惠政策落地实施的同时,深入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从根源上扼制“任性”收费,挖掉乱收费的“病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清单制度逐步建立健全。

所谓的“乘”法就是通过财政资金的激励放大,实现吸引社会投资的“乘”数效应。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放大作用,通过风险补偿、引导基金参股、政银保合作等方式,撬动社会资本与政府资本合作,投向从种子期或初创期科技型、创新型小微企业,破解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所谓的“除”法,就是优化财政扶持对象,排“除”一般竞争性领域资金投入。自2013年起,省财政加大了资金整合力度,进一步优化财政资金投向,将资金集中投入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科技孵化器等公共领域,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受益群体得到进一步扩大。

主持人:据我了解,全国各省都有专门用于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咱们山东也不例外,这个专项资金是怎么回事?它的数额有多大?这个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哪些方面来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请结合例子形象生动说明)

单卫国:一般意义上的专项资金,是指财政部门安排的,用于支持社会经济发展,服务于特定政策目标,在一定时期内具有专门用途的财政性资金。具体到我们省,现行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就包括省级中小企业创业补助创新奖励专项资金、省级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等10余项。这些资金都是根据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文件要求,为缓解小微企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各种突出困难而设立的。比如,中小企业创业补助创新奖励专项资金,就是为了改善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环境、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鼓励中小企业创业创新等方面,而设立的专项资金。

那么,就像主持人提到的,这么多项的专项资金,他们的数额和规模有多大呢?据我们统计,用于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规模逐年扩大。从2011年的9.1亿元增长到了2015年的35.1亿元,年均增长40%左右,五年间省财政累计投入资金87亿元。在不断加大小微企业财政扶持力度的同时,我们也不断创新财政扶持方式,既有通过财政贴息、无偿补助等方式,对小微企业给予直接扶持;也有通过融资担保代偿补偿、风险补偿等方式,吸引金融机构放大贷款;还有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扶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方式,优化小微企业发展环境的扶持政策。

从财政扶持内容上看,应该说贯穿了小微企业的“萌芽期”、“成长期”、“发展期”及“成熟期”等不同的发展阶段:一是对于“萌芽期”的小微企业,省财政针对不同的创业群体,通过无偿补助、贴息等方式出台了一次性创业补贴、巾帼创业和青年创业贴息政策。二是对于“成长期”的小微企业,省财政重点着眼于于公共服务,积极整合资金支持搭建公共服务平台和科技孵化基地,为成长期小微企业提供技术、咨询、法律等公共服务。三是对于“发展期”的小微企业,省财政着眼于突破瓶颈,从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上做文章,省财政制定了设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融资担保代偿补偿、融资性担保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等“一揽子”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的新政策。四是对于“成熟期”的小微企业,省财政通过“境外百展市场开拓计划”、补贴出口信用保险等方式,推动小微企业走出国门,开拓国际市场。

主持人:今年关于中小微企业的一个热门话题莫过于“创业创新”了,我们接下来就聊一下“创业创新”。我们首先来说创业,在这个方面,山东财政是怎么做的?

单卫国:正如您所讲的,“创业创新”是当前小微企业发展的热点和焦点。在扶持小微企业创业方面,省财政主要是做好“照顾‘面’、突出‘点’、搭‘平台’”三篇文章,针对创业群体的不同特点,出台了各具特色的创业扶持政策。

照顾“面”,主要表现在对所有创业群体的政策支持。2013年,根据省政府《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精神,省财政设立了山东省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确定对各类人员首次创办小微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并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2013年10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且企业有正常营业收入和一定的盈利能力,创业者本人在创办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给予不低于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2015年,省财政又将一次性创业补贴提高到了不低于1.2万元。

突出“点”,主要表现在对弱势创业群体的政策支持。近年来,省财政针对妇女、青年等特殊弱势群体,推出了巾帼创业、青年创业贴息政策。具体讲:巾帼创业贴息政策,是对产业带动力强、市场前景好、安置女工达到职工总数的50%以上,并签订劳动合同的妇女创办的,且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省财政根据年度预算规模,对企业获得的不高于200万元的商业贷款,给予放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1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青年创业贴息政策是对40岁以下的青年作为法定代表或主要负责人,创办的科技含量高、成长性强、就业带动能力强,或者安置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就业困难群体达到企业现有职工总数的一定比例的小微企业,省财政根据年度预算规模,在30—120万元区间的贷款,按照放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

搭“平台”,主要表现在对创业公共平台的政策支持。从2014年起,省级每年评估认定20家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创业示范园区,根据入驻企业个数、创业孵化成功率等因素给予一次性奖补,额度一般不高于500万元。2015-2016年,省财政进一步加大奖补力度,将遴选数量由每年20家增加到30家。其中对直接购买或租赁已开发闲置房地产楼盘作为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的,奖补标准提高到每处1000万元。

主持人:如果说创业是企业的起步阶段,那么创新就是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要突破的一个瓶颈,只有创新求变才能发展得更上层楼。在鼓励中小微企业创新方面,省财政是怎么做的?

单卫国:讲到“创新”,我们大家也都知道,“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也是一个企业发展的不竭动力。因此,长久以来,财政部门一直将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科技成果转化等创新重点领域,作为优先扶持内容。具体到小微企业的创新问题,正像您说的那样,创业是起步,而创新则是发展,只有创新求变,才能实现小微企业做大、做精、做强和做优。小微企业的创新,除了可以争取科技重大专项等科技创新方面的专项资金外,省财政还针对小微企业规模小、仪器设备购置压力大等难题,研究出台了有利于小微企业创新技术孵化、研发、成果推广等一系列财政扶持政策。

一是积极支持孵化基地等研发平台建设,促进孵化期小微企业技术创新。2014年,省里设立了中小企业创业补助创新奖励资金,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提升孵化器的服务能力和绩效,推动省级“一企一技术”研发平台建设,鼓励中小企业研发新技术、新成果,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同时,为促进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省财政联合省委宣传部实施了文化产业发展“金种子”计划,建立小微文化企业孵化器,通过奖励、项目补贴、费用减免、金融信贷等方式加大对小微文化企业的扶持力度。计划用3-4年时间,在全省建成10个文化产业孵化器,培养1000名以上文化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孵化培育1000家以上小微文化企业。

二是研究推出 “创新券”,促进创新资源的共享使用。在上年试点基础上,今年,我省扩大了小微企业“创新券”使用范围。省内小微企业,对依托“山东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助共用网平台”,使用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科学仪器设备发生的费用,省财政按照一定标准给予补助。其中:对“西部经济隆起带”地区小微企业补助比例为60%,其他地区的补助比例为40%,同一家小微企业每年最高补助50万元;对提供服务量大、用户评价高、综合效益突出的供给方会员将给予其服务总额10%-30%的后补助,同一供给方会员每年最高补助额可达200万元。

三是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补助,缓解小微企业创新融资难题。今年,我省出台了《山东省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管理办法》,对省内(不含青岛市)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的小微企业,以其合法有效、且可以转让的知识产权出质获得金融机构贷款发生的利息和评估费,给予贴息和补助。其中:对符合条件的单笔贷款,按照贷款当年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60%给予贴息支持,年度贴息最高不超过20万元,贴息期限最长为2年,同一家企业享受贴息最多不超过三次;对企业因贷款而产生的专利评估、价值分析费,按确认发生额的50%予以补助,对同一家企业年补助最高可达到5万元,同一家企业享受补助最多不超过三次。

四是研究出台保险补偿财政扶持机制,助推科技创新产品推广应用。2015年,省财政对首台(套)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建立保险补偿财政扶持机制。确定自2015年5月起,对生产企业为我省首(台)套技术装备和关键核心零部件产品,购买的产品质量保证保险、产品责任保险、质量保证和产品责任综合险,省级财政将按不高于3%的费率上限,及实际投保年度保费的80%比例给予扶持,单个企业的年度财政扶持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时间按保险期限据实核算,原则上不超过2年。

主持人:制约广大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的一个至关重要的瓶颈就是融资,对于经不起风浪的小企业来说,可能有资金扶持它就能活下来,断了资金,可能这个企业就生存不下去了。山东财政积极与金融机构合作,创新融资方式,在扶持中小微企业融资方面做了很多工作,那么这些工作具体是怎么做的?出台和创新了哪些举措?请您介绍一下。

单卫国:正如主持人所讲的,不少小微企业因为资产规模小、营业收入低、缺少抵押物或其他担保方式,不符合银行信贷的准入标准等问题,普遍存在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这也是一直制约小微企业发展的瓶颈。近年来,省财政围绕这一问题,多次深入基层调研、与小微企业当面交流座谈、去兄弟省市考察学习,通过财政贴息等传统政策与股权基金、保证保险等创新政策相结合,推出了财金合作、财担互动、政银保多方参与的“组合拳”,有望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这一难题。

一是设立政府引导基金,撬动社会资本参与创业创新。2015年,省财政已经或将要设立融资性担保机构股权投资基金、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天使投资引导基金、信息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文化产业发展引导基金、节能投资引导基金等17支政府性引导基金,资金规模28.8亿元,初步形成了具有不同政策导向、不同投资偏好的基金群,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和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调动社会投资参与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积极性,形成资金合力,缓解创业创新资金筹集难题。

二是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化解小微企业融资金融风险。2015年,省财政设立了山东省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对合作金融机构2015-2016年度向小微企业发放的流动资金贷款和技术改造类项目贷款,对那些发生损失的,给予合作金融机构贷款本金30%的损失补偿。同时,建立“政府+银行+保险”以及“政府+担保+银行+再担保”等多方参与、风险共担的合作模式,对申请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的小微企业,各级财政按保费总额的30%给予补贴,对担保机构贷款代偿,由托管机构、合作银行、担保机构、财政资金,分别按照25%、20%、40%、15%的比例共同承担责任,以进一步提高融资性担保机构的抗风险能力,有效化解小微企业融资难和金融风险。

三是打造融资服务平台,拓宽创业创新融资渠道。2015年,省财政积极筹措资金1亿元,增加省再担保集团资本金。未来三年,将通过省财政和国有企业注资、兼并重组担保机构以及利用资本市场再融资等方式,力争将省再担保集团资本金增加到30亿元,进一步加大对融资性担保机构的增信、分险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其对担保行业发展的“稳定器”作用。

四是继续实施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扶持政策。自2014年起,省财政进一步提高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标准,将最高贴息标准由5万元至8万元统一提高到10万元,贷款利息由各级财政全额承担;将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最高贴息标准由200万元提高到300万元,由财政按50%给予贴息。超出额度所需贴息资金,全额由省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承担。2015年1-7月,全省共发放小额担保贷款40.7亿元,拨付贴息资金2.43亿元,共有28340名创业个人,545家小微企业获得财政扶持,近9万人直接或间接受益,小额担保贷款促创业带就业的倍增效应更加凸显。

主持人:通过您的介绍,我们也感到山东对小微企业的关注度越来越高,为保护小微企业发展,咱们省级财政部门的工作也做得很细。就我们所知,省财政不仅从资金上加大了工作力度,而且还从政府采购、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制度建设方面,也加大了对小微企业的扶持,请简单介绍下这方面的做法?

单卫国:这几年,我们财政部门不仅立足财政资金,推出了有利于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的政策措施,而且我们还积极开展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完善收费目录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支持作用,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在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方面,根据省里统一部署,省财政会同相关部门深入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对涉企收费提出清理、规范、取消的意见,努力建立依法有据、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的管理制度,扼制“任性”收费,挖掉乱收费的“病根”,全面清理“红顶中介”收费,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同时,为提高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策透明度,规范收费行为,我们建立健全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清单制度,明确规定了清单之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一律不得执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同时畅通举报渠道,健全了收费清单制度长效机制。

二是在发挥政府采购支持作用方面。积极推广政府采购信用担保业务,逐步以信用担保替代现金担保,减轻小微企业保证金负担。同时,完善小微企业优先采购政策,要求各部门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预留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可按扣除6%-10%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主持人:山东的中小企业蓬勃发展与财政部门积极创新工作方式和内容是分不开的。那么,对于中小微企业的财政支持,下一步将怎么做?

单卫国:众所周知,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创业富民的重要渠道,在扩大就业、增加收入、改善民生、促进稳定等方面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针对小微企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省财政积极作为,制定实施了一系列财政扶持政策,减轻了小微企业负担,拓宽了企业融资渠道,增强了企业盈利能力和发展后劲。但在政策执行中,我们也发现还存在政策宣传不到位、落实执行有偏差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小微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是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积极运用网络媒体、平面媒体,包括咱们省广播电台,等等各种宣传平台,加大财政扶持政策宣传力度,让更多的小微企业了解政策、读懂政策,真正让小微企业享受到各项财政扶持和税收优惠政策。

二是进一步加大政策执行力度。督促地方财税部门落实好增值税、营业税减免等税收优惠政策以及相关财政资金扶持政策。同时,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涉及政策性收费有浮动区间的,按最低标准收取,能减免的按规定给予减免,为企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

三是进一步加大政策研究力度。顺应财税体制改革的大趋势,针对小微企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突出困难和存在的发展瓶颈,积极借鉴外省市和省内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创新专项资金管理,丰富财政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手段、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子”作用,更多地吸附地方政府和社会资金投入,帮助小微企业摆脱困境,推动企业走上健康发展快车道。

主持人:非常感谢山东省财政厅企业处处长单卫国,给我们介绍了这么多省财政扶持中小微企业的政策,感谢您,再见!

单卫国:谢谢主持人,谢谢听众朋友,再见!

主持人:也感谢收音机前的听众朋友们收听了我们本期《山东中小企业之声》,我们下周同一时间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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