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县环保工作迈上新台阶
单县把加强环境保护与服务发展有机结合起来,以污染减排为主线,以水污染防治和大气污染防治为重点,强化治污减排措施,严格环保监管执法,确保胜利河、东沟河两条主要出境河流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企业达标率明显提高,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执行率达99%以上,保持现有荣誉,力争单项工作创一流,整体工作上水平。
加大环保法规宣传,提高全民环保意识。2015年以来,单县环保局共计编发环保信息160多篇,散发宣传资料20000余份,悬挂宣传标语100余幅,制作宣传展板200余个,接受环保咨询400余次。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进一步增强了全县人民的环保意识,为环保工作的深入开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强化新建项目管理,控制源头污染增量。在新、扩、改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上,充分发挥环保“一票否决”权的作用,严格环境准入。同时,县政府进一步规范了建设项目的审批管理程序,要求环保、发改、国土、工商、金融等有关部门搞好工作配合,共同把好关口,对一些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污染严重的项目,环保部门一律不予办理审批和环评手续,只要没有经过环保部门环评审批的项目,其他部门一律不能批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努力在环境保护方面“不欠新账、多还旧账”。去年以来,单县按照“规范一批,整治一批,关停一批”的指导思想,开展了全县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专项行动,对符合产业政策,能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企业,积极协助其完善手续。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生产工艺落后、污染严重的企业坚决予以关停。
坚持“治、用、保”并举,全面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单县按照“治、用、保”并举的小流域污染综合治理策略,结合该县环境形势,对全县日排水在30立方以上的企业进行排查摸底,登记造册,因企制宜,分类施治。对列入县重点管理范围的排水企业,责任到人,严格监管,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转,外排废水稳定达标;对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依法对其实行停产治理,限期整改;对没有执行“三同时”规定、治污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准开工生产;对到期不能完成治理任务或者规模不大、经济效益差、污染严重治理无望的,由县政府通过经济结构调整,实行关、停、并、转。
全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单县实行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网格化监管,各级网格长、各职能部门认真落实大气污染治理责任,明确监管范围、加大检查力度,积极推动污染源治理,督办重点难点环境污染问题。特别是针对二、三级网格长离污染源最近、发现污染源最直接的特点,2015年以来,二级网格长检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共200余次,三级网格长及网格员每天进行检查,共发现问题点位70余处并得到有效整改,有力推动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去年1至9月份,单县空气质量在全市排名始终在前三位,同比改善15%以上,获得菏泽市环境质量生态补偿资金90余万元。
严格依法行政,打击环境违法行为。2015年以来,单县加大环保执法队伍建设,以“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为契机,开展了经常性的环保执法检查和环保专项整治活动,全县共检查各类企业600余次,对存在问题的企业逐个落实了整改措施,依法取缔了郭村镇多家小洗毛厂,终兴镇多家小酸洗厂,拆除了李新庄、南城、终兴25家小塑料颗粒厂等“土小”企业;查处了蔡堂镇一小炼油厂,现小炼油厂已移交县公安局立案侦查。通过一系列的专项活动,有效地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