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县“紧盯”危废处置全过程
23.06.2015 14:58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本报见习记者王文硕单县报道 为进一步夯实危险废物管理,提升危险废物管理水平,山东省单县环保局日前采取多种措施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防范突发环境污染事件。
为对危险废弃物实现动态监管,单县环保部门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并对转移过程进行了详细规定。
单县环保局规定涉危企业要定期与具有相应资质的处置单位签订委托处置合同,及时处置危险废物,严禁擅自倾倒、填埋、委托无资质单位(个人)进行非法处置。转移前,相关单位必须报请环保部门审批转移计划;转移时,必须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规范联单填写,运到目的地后,要有接收单位盖章、接收人签字,防止违法倾倒等环境违法行为;转移后,必须及时保存并报备转移联单;跨市或跨省转移的,要联系接受地环保部门加强监管。
除了对危废转移过程进行规范,单县环保局还开展制度规范建设,要求涉危企业要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评批复、验收意见及企业生产实际情况,梳理明晰产废的种类及数量,有变更的情况要开展后环评。
涉危企业要建立和落实申报登记、管理计划、转移计划等各项管理制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应急预案等。分类、分年度规范记载危险废物管理台帐,分类、分册、规范建立一厂一档并实行动态更新管理。
单县环保局对危废的安全贮存也有规定,要求涉危企业建设规范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分类贮存危险废物。未经环保部门同意,危险废物贮存不得超过1年。
“我们希望以新环保法实施为契机,组织开展危废处置转移环保专项行动,加大对涉危企业违法行为的监管和查处力度。”单县环保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23.06.2015 1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