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县被确定为山东省太阳能应用示范县
17.02.2016 09:31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为加快太阳能产品推广应用,促进太阳能产业发展, 2016年2月4日,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山东省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公布山东省太阳能应用示范市(县)名单的通知》(鲁经信资〔2016〕69号),单县确定为山东省太阳能应用示范县。这是单县被评为全国首批绿色能源示范县、山东省新能源高技术产业基地后的又一喜讯.
单县地属北温带黄河冲积平原,四季分明,光照充足,平均年日照时间为2355小时,根据我国太阳能资源区划分标准及各项资料显示,属二类“很丰富带”,适合大型光伏电站建设。按照要求,单县要加快太阳能重点工程和项目实施, 推动太阳能热利用、太阳能光伏发电等领域工程建设和太阳能配套产业链发展。要积极推进“爱心阳光工程”和“工业绿动力”计划,建设一批太阳能集热系统示范项目,降低化石能源消耗。要扩大太阳能在建筑领域应用,加快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步伐。要充分利用太阳能发电、用热、供暖、制冷等技术,拓宽太阳能应用领域。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宣传普及太阳能应用知识、案例,形成良好社会氛围,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
同时,单县要以太阳能应用示范县为标杆,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思路,大力推广应用太阳能,提高太阳能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推动社会生态文明建设,推动节能工作深入开展。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17.02.2016 0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