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 省财政厅 省南水北调局对南水北调水费征缴工作进行专项督导
根据工作需要和省政府领导的要求,近日省水利厅、财政厅、南水北调局对济南、淄博、枣庄、东营、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9市南水北调水费征缴工作进行了专项督导。
2016年12月21日,经省政府同意,省水利厅、财政厅、南水北调局向各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做好南水北调水费征缴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建立南水北调收费征缴长效机制,自2017年起将南水北调基本水费纳入预算,并研究计量水费由用水户承担的具体办法。本次督导,就是对有关市贯彻落实《通知》情况进行的专项督导。各市都认为,《通知》印发的很及时、很必要,《通知》明确基本水费纳入预算,是建立南水北调水费征缴长效机制的重大突破。目前,正值市县两级编制2017年度预算,各市都表示,要在编制2017年度预算中贯彻落实好《通知》要求。
这次督导发现,各市对落实《通知》要求高度重视,对南水北调水费征缴工作认识有了新的提高,都在积极推进南水北调基本水费纳入预算工作。济南、济宁、枣庄、聊城市已确定从2017年起将基本水费纳入预算;德州、滨州、淄博市已形成纳入预算的意见,待向市主要领导汇报;菏泽、东营市正在积极协调落实中。济南市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将市本级水费列入市级预算、区县水费列入区县级预算;济宁、枣庄、聊城市向所属县区转发了《通知》,明确提出了基本水费纳入预算的要求,相关县区也已着手开展具体工作;德州市结合《通知》要求,拟定了本市南水北调水费征缴管理办法,尽快落实基本水费纳入预算;滨州市召开会议,对基本水费纳入预算作了布置;淄博市拟定了用水户按现状引黄水价承担计量水费,基本水费和剩余计量水费由各县区财政分担的南水北调水费征缴初步方案。
通过本轮督导,《通知》精神将得到进一步贯彻落实,南水北调水费征缴工作将得到全面加强。青岛、烟台、潍坊、威海4市水费征缴机制已经基本建立,这次没有安排专门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