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报》:全国人大代表曹金萍:让南水北调工程发挥综合效益

12.03.2015  14:01

  为什么部分市县用水户争用黄河水而不用长江水,甚至继续超采地下水,也不用南水北调水?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水利厅副厅长曹金萍认为,供水水价是其中的关键问题。 

  当前,国家按照保障工程正常运行和满足还贷需要的原则,确定了南水北调东线一期主体工程运行初期供水价格,实行两部制水价。曹金萍说:“核定山东平均供水价格为1.54元每立方米,到鲁北地区供水末端德州市大屯水库口门供水价格达到2.24元每立方米。但与引用黄河水的价格0.12~0.14元每立方米相比,差距很大。”  

  南水北调工程是关乎国计民生的战略性基础设施。2013年、2014年,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中线一期工程相继正式通水,惠及沿线亿万群众。如何保障通水后的工程安全、输水安全、水质安全,使工程真正发挥综合效益,是确保清水北送、造福沿线群众的关键。 

  “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正式通水后,山东段工程运行始终处于安全稳定状态,有力地支持和配合了山东抗旱、生态保护工作,南水北调工程综合效益逐步显现。”曹金萍说,“但是,工程发挥生态效益时,调水成本谁来承担?调水费用如何解决?调水水价怎样核定?这些问题若不妥善解决,都将制约工程生态效益发挥。”例如,2014年山东向南四湖下级湖、小清河、潍坊北部地区生态补水、应急调水1.1亿立方米,充分发挥了南水北调工程的生态效益,但是调水水价仍按南水北调工程供水两部制水价计算,无法体现工程的公益性和生态效益。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曹金萍认为,要围绕新时期治水思路,用好“两手发力”,保障南水北调工程良性运行,充分发挥工程综合效益。“单纯依靠市场手段,以现行的高水价,很难发挥优化水资源配置、保护改善水生态环境的作用”。 

  曹金萍建议,国家发展改革、水利等部门进一步明确南水北调工程的公益性特点,适当发挥政府宏观调控作用,区别同一区域不同供水水源,通过调整水资源费,或者明确给予南水北调水一定政府补贴等方式,平衡不同水源供水价格。“特别是增加不利于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供水水源成本,比如超采地下水和挤占生态用水。” 

  另一方面,她建议运用市场手段,推行区域综合水价改革试点,在一定行政区域内(市或县)实现各类供水水源同一价格,促进区域内水资源的优化配置。曹金萍说:“实行区域综合水价改革,对区域水价提高影响不大,但可解决区域不同水源价格不一的不合理问题。可以按照先试点、后逐步推开的原则,指导各地以市、县为一个区域加快推行综合水价,运用市场手段消纳南水北调水量,促进区域内各类水资源优化配置。” 

     陈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