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执法组检查南水北调 累计调水11亿立方
20.09.2016 21:23
本文来源: 半岛网
为进一步推进《山东省南水北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贯彻实施,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组成执法检查组,于8月22日至26日对《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据了解,自2013年试通水以来,南水北调工程累计调水达11亿立方米,及时向青岛、潍坊、威海3市应急供水,完成济南保泉补源供水,南四湖、东平湖、小清河生态补水等调水任务,有力配合了全省重点城市供水保障、应急抗旱、生态保护等工作。《条例》实施一年来,南水北调干线工程安全平稳运行,配套工程建设不断加快,年底前将基本完成建设任务,构建覆盖全省的“T字型”现代骨干水网体系。
《条例》贯彻实施中,一方面广泛开展学习宣传,一方面不断完善《条例》的配套政策体系。将《条例》明确的6项16条重点工作,全部落实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并由省政府跟踪督查。印发了《山东省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将地下水保护情况纳入省政府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和省委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范畴。受水区涉及地下水超采的9个市、36个县市区的综合整治方案已全部编制完成。同时,推进区域综合水价改革,先期确定潍坊寿光、枣庄滕州两个县级市试点。
此外,还全面加强南水北调依法管理,强化工程管理、科学调度水量、加强水政监察队伍建设。2015-2016年度调入水量6.02亿立方米,完成向济南、青岛等8市供水和南四湖、东平湖补水任务。针对今年胶东地区用水紧张局面,在完成年度调水任务基础上,实施了向胶东地区延续应急供水,截至8月底,累计向引黄济青(胶东地区)供长江水7420万立方米。同时,加快配套工程建设,截至今年7月底,全省配套工程38个供水单元累计完成投资195.8亿元,占总投资的87.29%,已有24个供水单元基本建成,其余14个正在建设中。
水质保护按照国家确定的南水北调“三先三后”原则,制定了《全省重要饮用水水源及南水北调沿线水质保障专项行动计划》,并建立了内部水质监测体系。自2014年起,省财政将南水北调东线南四湖、东平湖、德州大屯水库3处重点水源保护区纳入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扶持范围,2014-2015年,累计安排资金7896万元。
从检查情况来看,实施《条例》过程中也存在宣传力度不够、有些市使用南水北调水积极性不高、水质存在隐患、税费征缴工作难度大等问题。2015-2016年度,调入我省江水量6.02亿立方米,截至6月20日省内调水工作结束,各地实际接水2.4亿立方米,这与我省承诺、国家规划确定的13.53亿立方米年净供水量相比差距仍然很大。今年8~12月份水费资金缺口2.93亿元,2017年至2021年,每年平均约需资金7.5亿元。
下一步,检查组建议,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并进一步强化全社会的节水意识。同时,进一步推进区域综合水价改革,实现同一区域不同水源同一用水价格,在试点基础上选择条件成熟、基础好的地方作为优先支持对象给予政策支持,并继续争取降低山东南水北调水价标准。此外,进一步抓好水污染治理,确保南水北调水质安全,并建立健全水费筹措机制,解决水费征缴难的问题。(大众网-山东24小时记者 姜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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