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地税局博山分局“六项措施”加强安全工作

16.01.2015  17:47

  淄博市地税局博山分局根据各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采取“六项措施”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全局的安全防范水平,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件的发生。
  一是加强取暖锅炉安全管理。对区局办公楼及山头、八陡、北博山中心税务所在用锅炉进行全面检查,加强日常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工作人员加强安全教育,规范操作,严禁上班饮酒、酒后操作,严禁脱岗,切实把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二是强化安全用电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有关用电管理制度,做到各负其责,严禁在办公室乱拉、乱接用电设施,严禁私自使用电暖气、小太阳等取暖设备,要求下班前要将不使用的设备断开电源,杜绝非工作时间安全隐患,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三是强化车辆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淄博市地税局博山分局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每辆车由专人管理,按时保养、定点维修、定点存放,杜绝无证驾驶、酒后驾驶,严禁公车私用,切实做到不开带病车、不超员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四是加强安全保卫工作。认真做好门卫、保安人员的安全督导工作,认真落实办公区进出人员的询问、登记制度。特别加强夜间巡查工作,每天下班后安排专人进行用电、门窗检查。做好值班工作,记好值班记录,严禁值班人员脱岗,出现问题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切实提高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意识,力争将安全事件降到最低。
  五是加强食堂安全管理。做好食品安全卫生工作,督促食堂人员做好食品采购、加工、储存、厨具清洗和消毒、灭鼠灭蟑等工作,确保饭菜安全卫生,防止食物中毒和意外事故的发生;加强食堂燃气、用电、用水安全管理,实行每日安全检查值班制度,用电、用水、用气做到人走关电关水关气,下班前专人检查确保安全万无一失。
  六是落实安全责任。各单位负责人为安全第一责任人,要求切实负起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明确安全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将安全责任分解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不留死角。对因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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