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桓台县加大卫生监督检查力度 保障游泳场所卫生安全

01.07.2016  15:34

  桓台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游泳场所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6月29日,对辖区内两处游泳场所进行了专项卫生监督检查,以确保游泳场所卫生安全。 

  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先后来到桓台县好乐迪大酒店和淄博盛圆企业家俱乐部有限公司的游泳场所,对游泳场所经营单位是否具有卫生许可证;是否在入口设置禁游标志;从业人员是否持健康证;是否设置红眼病检查岗;浸脚池、游泳池等各功能区的布局顺序是否合理;卫生管理制度是否建立以及工作记录等情况进行了详细检查。 

  检查中,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要求所有游泳场所应在泳池入口明显处放置水质公示牌,并将泳池的水质自测结果(水温、pH值、池水余氯等)即时公示,室外泳池至少1小时1次,室内泳池至少2小时1次。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通过启动现场快速检测设备,重点对泳池池水、强制浸脚池水的余氯含量、室内空气质量等进行了现场检测。 

  为确保辖区内游泳场所卫生安全,规范其经营行为,今后,将进一步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对各游泳场(馆)在定期检查的基础上不定期进行检查,保证池水水质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和要求,为消费者创造一个卫生、健康、安全的游泳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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