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

19.04.2016  09:00

  近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到2020年,全省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普遍建成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等功能于一体的基层综合性公共文化设施和场所。使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成为我省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阵地和提供公共服务的综合平台。

  按照计划,今年年底以前,全省范围内乡镇(街道)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全部建成并改造提升,达到规定标准;60%以上村(社区)建成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2018年,实现全省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基本覆盖,2019年查遗补缺,2020年完善提升,形成较为完善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网络体系。

  《意见》还要求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根据功能要求制定服务目录,设置文化产品及服务“菜单”,采取“订单”服务方式,实现供需有效对接。结合公共文化机构总分馆制建设,设立流动基层服务点,建立城乡“15-20分钟公共文化服务圈”,打通公共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

  2016年,我省实施文化行业精准扶贫。计划年底,全省7005个省定贫困村60%以上建综合性文化活动室,为2018年全面完成行业扶贫任务奠定基础。《意见》要求7005个省定贫困村及户籍人口300人以下的村建设综合文化活动室,面积应不低于80平方米;其他村(社区)建设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面积应不低于200平方米。

  为保障贫困村综合性文化活动室建设的资金,我省将其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争取彩票公益金等资金来源,省、市、县三级政府为省定贫困村提供设备购置和服务所需经费。此外,将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今年重点对1870个贫困村设备购置给予补助,每个村5万元。计划在3年内,实现对7005个省定贫困村设备购置补助全覆盖。
 

  链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74号文件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