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制办办党组制定印发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意见

28.04.2015  15:48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市法制办党风廉政建设,近日,中共市法制办党组制定印发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详细规定了党组、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各处室负责人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中担负的主体责任,明确了责任主体、责任内容和责任要求。为保证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实施意见从干部选拔任用、作风建设、制约和监督权力、廉政教育、违法违纪问题处理几个方面提出了落实主任责任的任务措施,并建立了责任分解、廉政谈话、廉政档案、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为强化组织领导,实施意见还建立了以党组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市法制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小组。

最后,实施意见特别强调要自觉接受市纪委和归口派驻第二纪检组的纪检监察,“三重一大”事项及时向归口派驻第二纪检组报告。

 

(责任编辑: 信息采集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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