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印发《通知》对全省司法行政工作改革作出安排部署

16.04.2015  12:06

 

近日,省司法厅下发《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司法行政工作改革要点及分工意见>的通知》(鲁司发〔2015〕3号),全面部署今年司法行政改革任务措施。 《改革要点及分工意见》从积极推动法治山东建设、健全社区矫正制度、深化监狱工作改革、探索推进戒毒工作改革、健全律师执业保障机制和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法律服务工作改革、推进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认真做好其他改革工作等9个方面,提出了23项重点工作任务,并逐项明确了具体责任单位。 《改革要点及分工意见》要求探索建立法治山东建设推进机制,推动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完善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和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指导标准。加强社区矫正机构队伍建设,实施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规划,探索建立按社区服刑人员数量核定经费机制。完善执法工作制度机制,实行执法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深化狱务公开,推进刑罚执行协同办案网络平台建设,探索建立监狱分级、罪犯分类管理制度。完善具有山东特色的科学戒毒模式,探索省属戒毒工业企业改革,稳妥推进省直戒毒系统职工养老保险工作。出台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修订投诉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处理办法。积极争取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推动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稳步推进公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完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修订《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建立人民监督员筛选考察机制,抓好人民监督员初任和专项业务培训,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作用。推行人民调解网格化管理,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积极配合全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探索建立选拔符合条件的律师担任法官、检察官制度,加快推进轻微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探索推动在高新区、开发区等建立司法行政机构,推动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政策落实到位。 《通知》要求,各市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改革要点,认真搞好调查研究,大胆探索创新,创造出新的经验和做法。承担改革任务的单位,要认真落实工作责任,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参加单位要积极搞好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研究提出推进改革的具体意见措施,年内形成一批实实在在的改革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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