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陶县开展危险废物(医疗废物)辐射环境安全专项执法检查

22.01.2016  11:19

  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及辐射环境安全监管,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该县环境安全,保障群众身体健康。近期,定陶县环保局对全县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及辐射环境安全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本次检查的范围包括危险废物处置企业、重点危险废物产生企业、重点医疗废物产生单位、辐射源及射线装置使用单位。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重点检查危险废物经营资质,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情况;检查危险废物储存场所、容器是否符合《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检查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及环境突发应急预案是否落实到位;利用、处置设施是否正常运行;环境监测工作开展情况。危险废物产生企业重点检查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的建立;危险废物申报;危险废物储存场所容器是否规范;危险废物标识、标志情况;联单执行情况。医疗废物产生单位重点检查医疗单位是否与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签订处置合同;是否建立医疗废物台账,台账是否完善;医疗废物储存场所是否规范;医疗废物是否有混入生活废物的现象;是否有倒卖医疗废物违法行为。放射源及射线装置使用单位重点对放射源及射线装置使用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渉源单位持证情况,应急预案制定及执行情况;防护措施是否落实到位,个人防护措施、安全联锁处置是否符合要求等,严查无辐射安全许可证从事放射及射线装置使用的环境违法行为。

  本次检查采取“不打招呼,直奔现场”的方式进行,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将依法要求限期整改,并严格落实后督察制度。对于限期内未整改到位或存在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将严格依照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予以从严从重处罚。对在此次检查中发现的环境问题及存在的不足,要求各被检查单位积极制定整改计划,以此次检查为契机,在今后的工作中完善环保各项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环保各项法律、制度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