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集中攻坚行动
为进一步加强对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等各个环节规范化管理工作进行集中攻坚,确保2015年底前莒南县危险废物产生及经营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达到国家环保部、省环保厅、市环保局有关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部、省市环保部门关于规范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莒南县自2015年7月份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危险废物产生及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集中攻坚行动。
集中攻坚行动采取先行试点、以点带面、压茬进行、逐步推行的原则和方式开展。从全县工业危险废物动态管理名单中确定3家试点单位,10家重点实施单位。先开展试点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在试点单位通过验收后开展重点实施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然后再将规范化管理工作逐步推行到全县其他危险废物产生及经营单位。
攻坚行动主要任务是:一、全面启用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认真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二、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完善危险废物产生、处置台帐。三、建设规范的贮存设施和场所。四、绘制危险废物产生(处置)工艺流程图,制作危险废物产生(处置)情况公示展板。五、善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和业务培训制度。六、进一步规范涉及危险废物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及管理。
攻坚行动分试点阶段(2015年7月20日-8月30日)、重点实施阶段(2015年9月1日-10月31日)、全面实施阶段(2015 年11月1日-12月20日)三个阶段进行。
为确保攻坚行动顺利开展,县环保局成立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集中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相关业务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并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攻坚行动的组织、协调、调度、验收等工作。县环保局应急办牵头组织开展全县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集中攻坚行动,对辖区企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培训;县环保局其他相关科室、单位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严格执法监管,构建长效机制。县环保局将危险废物纳入日常监督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形成长效机制,将动态监管贯穿整个攻坚行动过程。对工作中发现的违法问题,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立案查处,以严格执法推动规范化管理集中攻坚行动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