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文化厅传达学习全省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座谈会精神
12月30日下午,省文化厅党组书记、厅长徐向红主持召开由各副厅长、各处室负责人参加的会议,传达学习全省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座谈会精神。
徐向红指出,龚正副书记、孙守刚部长在全省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非常重要,深入分析了意识形态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明确了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总体思路和重点任务,为我们文化系统抓好意识形态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当前,文化战线面临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繁重任务,文化部门举办讲座、论坛、报告会,进行学术交流、人员交往时,要时刻绷紧文化安全这根弦。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关键时候要敢于发声、敢于亮剑、敢于表明正确的政治立场,决不能似是而非、模棱两可,更不能人云亦云、随波逐流,绝不为错误思潮、有问题的人提供机会和阵地。
徐向红强调,意识形态工作关乎旗帜道路,关乎党和国家前途命运,要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抓好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文化系统的分内之责,认真落实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把握《实施办法》的实质内涵,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唱响主旋律,巩固壮大主流思想文化阵地。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把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根本任务,贯穿到文化建设各领域各环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着力生产优秀文艺产品。各级文化单位要切实增强“阵地”意识,加强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场所和论坛、讲座、报告会、研讨会等管理,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让优秀文化占领群众精神生活阵地,绝不给错误思潮、错误观点、有问题人员提供阵地。妥善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两个效益相统一。各级文化单位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党组织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每年要召开会议研究分析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至少开展1次调研普查工作,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健全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对出现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