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化厅党组扩大会议通报党风廉政建设排查整改意见

09.11.2014  09:55

近日,省文化厅召开党组(扩大)会议,通报省直文化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排查及整改意见。厅党组书记、厅长徐向红主持会议,厅领导班子成员及山东演艺集团、厅各直属单位、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按照中央、省委和省纪委的要求,厅党组与厅纪检组不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而是被监督与监督的关系,厅党组及书记、成员、各单位负责人要主动置于纪检组的监督之下,支持纪检组开展执纪问责、监督检查。厅纪检组主要进行监督检查,案件处理。厅党组要积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动开展廉政及警示教育,管控廉政风险。因此,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排查,既是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把脉自诊要求的需要,也是厅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举措。厅党组主体责任的履行情况,要接受厅纪检组的监督。

各单位、各处室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排查活动,进展有序,整体较好。但总的来看,排查还是初步的、粗线条的,下一步要更深入、更具体地排查,使问题排查和整改制度化、机制化、经常化。

一要抓好问题一一认领,落实整改措施。对《通报》中排查出的各个问题,各单位、各处室要一一认领,认真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厅机关党委要抓好工作落实,同时履行机关纪检职能,对违纪问题严肃查处,做到常年抓、经常抓、反复抓。要结合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制定细化整改措施,提升整改效果。要结合中纪委对中央各部委、省纪委对省直各厅局巡视意见,省委的反馈意见以及中纪委、省纪委通报案例等,举一反三,对号入座,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确保不出现违规违纪现象,更不能出现顶风而上的行为。

二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党委(党组)要聚精会神抓党建,抓好党建同样是最大的政绩,对党委(党组)书记考核首先考党建。厅党组、各单位党委、党总支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把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做到“两手抓、两手硬”,自觉接受厅纪检组监督,支持厅纪检组开展工作。厅党组书记和各单位党委、党总支书记一样,都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真正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党建工作亲自抓、靠上抓。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既抓业务工作,又抓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抓好分管处室、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要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负起责任,形成党风廉政建设的完整体系。

三要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四风”排查整治。在教育实践活动中,省文化厅整治“四风”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四风”问题是顽症,不是一劳永逸的,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要着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要严格要求,严明纪律,继续反复排查“四风”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整改,将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违纪走向违法。

省直文化系统党员干部尤其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

遵守政治纪律,就是要做到坚决拥护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该说的话坚决不说,不该做的事坚决不做,对违背党的政治纪律的言行,坚决抵制、勇于斗争。文化系统的同志思想解放,思维活跃,但不能口无遮拦,更绝不允许发表有悖于党的方针政策、有悖于党的纪律的错误言论。要时刻绷紧政治纪律这根弦,自觉在思想上、行动上、言论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维护文化干部的良好形象。

遵守组织纪律,就是要做到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少数服从多数,全党服从中央,决不能把个人置于党组织之上。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个人有关事项要如实向组织报告,不能隐瞒不报、虚假上报;各单位的重要决策、重要事项、重要活动,要按规定请示报告;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外出、休假及重要活动,要按程序报告,不能不请示不报告,自行其是、我行我素。要牢记自己是组织中的一员,个人不能游离于组织监督之外。

遵守财经纪律,就是要做到严格遵守各项财务制度,严控各项费用支出,不假公济私、公为私有。需要特别强调“一支笔”的问题。单位主要领导管财务,对本单位财务负责,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经常分析资金支出状况,对本单位财务状况心中有数,这是对的。但“一支笔”不能理解为个人说了算,钱自己管着,想怎么花就怎么花,这是不行的,这样非常容易滋生腐败。要完善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把集体理财和分工负责结合起来,对“一支笔”签批财务报销的原则、额度、权限、审核程序、责任承担等作出明确规定,严格签字程序、财务纪律,加强财务监管和审计。尤其要防止“一支笔”的衍生效应,防止顺水人情、个人专权,杜绝可能产生的腐败。另外,要严格领导干部离职审计,加强审计成果运用。

遵守生活纪律,就是要做到生活简朴、作风正派,不乱交朋友,不出入私人会所,不参与不健康娱乐活动。要时刻铭记自己无论“八小时之内”还是“八小时之外”,无论台上讲话还在台下言行,无论体制内共事还是社会交往,都是国家干部、组织中的一员。习近平总书记在谈到预防职务犯罪时,特别指出,面对纷繁的物质利益,要做到君子之交淡如水,“官”“商”交往要有道,相敬如宾,不要勾肩搭背、不分彼此、亲密无间。官商勾结自古遭到百姓的诟病。如果这样做了,极容易导致公私不分、中饱私囊、腐败滋生。“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整冠”。即使不涉及权钱交易,经常与企业主亲密无间,也会让干部群众产生联想、催生谣言,进而损害干部队伍形象。我们文化系统的党员干部都要学会主动避嫌,尤其对那些觊觎工程招标、招揽项目的商人,更要高度警惕、自觉远离。

徐向红指出,最近,省纪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十分重要。10月23日,李法泉书记在省直纪检组长培训班上的讲话,对于我们正确把握和厘清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与厅纪检组监督责任,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执行。厅党组坚决服从省纪委的决策部署,按照李法泉书记的指示要求,切实把领导分工调整落实到位,让厅纪检组能专心集中精力地做好监督责任的工作,厅党组要着力增强主体责任,担负主体职责。

徐向红强调,必须明确,厅党组与驻厅纪检组不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而是被监督与监督关系。厅党组要自觉接受纪检组监督,支持纪检组开展工作。各处室、各单位负责人也要自觉置于纪检组监督之下。厅党组及各单位党委、党总支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发挥主体作用。厅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要认真履行机关及省直文化系统党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纪检检查、廉政建设等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