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参加水利部河长制工作培训班

03.03.2017  20:09

  2月28日至3月1日,水利部在郑州举办河长制工作专题培训班,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面领会《意见》精神实质,加快推进各地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司长刘伟平主持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流域机构负责同志,各流域机构河长制主管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培训。我厅赵青副厅长参加。 

  培训班上,江西、上海、湖北、江苏的专家,分别结合本地河长制探索推进的实践,从河长制方案编制、制度设计、操作实务等方面进行分享交流。各地、各流域代表结合自身工作实践,积极发言讨论,并对下一步河长制工作提出了许多有益的意见建议。 

  水利部对河长制工作进行了深入解读。我国河湖众多,当前河湖管理保护成效显著,但仍存在着许多问题。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是中央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要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党政领导、部门联动,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强化监管、严格考核”为基本原则,做好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督6项主要任务。 

  会议介绍了当前水利部和地方对《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突出强调了河长制实施范围、全面建立河长制的要求、工作方案的制订、任务落实、制度建设等一系列河长制工作方案编制和推行中需要关注的重点问题,提出各地要尽快编制出台工作方案,组织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切实抓好河长制实施工作,并做好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