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5名“厅官”因违反八项规定精神被处分

27.10.2015  15:23

26日,记者从省纪委监察厅了解到,今年9月,山东省查处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30起,其中,有95起涉及违规配备使用公车。今年9月,有302人因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包括5名地厅级干部和12名县处级干部。

在今年9月查处的330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中,有95起涉及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有62人因此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有63起涉及违规公款吃喝,有50人因此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有52起涉及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有69人因此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有49起涉及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有53人因此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记者了解到,今年9月,有5名地厅级干部、12名县处级干部、285名乡科级及以下干部因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另据梳理,今年前9个月,山东已查处了2779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在这2779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中,有1108起涉及违规配备使用公车,占比达39.87%;有341起涉及大办婚丧喜庆,占比为12.27%;有392起涉及违规公款吃喝,占比为14.11%;有357起涉及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占比为12.85%;有324起涉及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占比为1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