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官大战三亚城管再起波澜 监控证实其说了谎
厅官大战三亚城管再起波澜 监控证实其说了谎
在公众以为“厅官城管握手言和皆大欢喜”之后的第四天,退休厅官毕国昌自曝“被三亚城管欺负得只剩裤衩”一事再现波澜。12日,一则文章及多段监控视频在网上传开,证实毕国昌当天在自行车与衣物被城管扣走后,并非如其自述“虚弱地走到市政府”,而是打车前往市政府,并在其间回过一趟家。毕国昌昨天承认自己存在说谎行为并向公众及媒体道歉,但他表示这些改变不了三亚市城管执法不当的本质,并称网曝监控视频“是用公权力欺负个人”。三亚市有关方面称已注意到此事,但对监控视频来源暂不清楚。
>>爆料
监控证实其故意只穿短裤
12日,一则名为《最新视频铁证!扒开毕厅长的丑陋嘴脸!》的文章在网上传开,文章用3段监控视频力图证实毕国昌说谎,这让本已平息的“厅官大战三亚城管”一事再次引发关注。这些监控视频的最初发布者系微信公众号“三贱客”,发布时间显示为11日。
第一段视频是一段路面监控,时长1分18秒,没有显示具体时间。爆料文章解析称,4日下午6点30分,毕国昌身着短裤和另外一名男子出现在三亚湾一酒店附近,其间,毕国昌拦了出租车,但没有拦下。
第二段视频时长21秒,是市政府大门前的监控,同样没有显示具体时间。文章解析称这是当天下午6点49分,毕国昌来到市政府门口,通过时间估算,毕国昌应该是乘坐了交通工具,否则无法在14分钟内从外贸路走到市政府。
随后,文章附上毕国昌小区门口监控视频截图,显示当时是4日晚7点39分,说明毕国昌并非像此前所说一直在市政府等到晚上8点半,而是在中间回过一趟家。
最后一段监控视频时长2分07秒,拍摄于市政府大院。文章解析称,毕国昌当晚7点50分再次来到市政府,不停地请路人帮他拍照,证明与毕国昌本人所说的“事发当天的照片由友人拍摄”不符。
>>事主
当时想通过舆论方式维权
12日上午,毕国昌表示,他已经看到上述曝光内容,他承认在自述文章中及接受媒体采访时对事情有所隐瞒。
毕国昌说,4日下午,他是打车去的市政府,并非走过去。此后,还回了一趟家取相机。
“我向媒体致歉,也向公众致歉。”毕国昌说,当时他想通过舆论的方式维权,所以在叙述时有所隐瞒,想“事情大一点,能获得更多人的关注”。
毕国昌表示,他有隐瞒的情况,但这改变不了三亚城管执法粗暴的本质,此前三亚市官方也承认了错误。8日涉事城管登门向他致歉,但他后来未能接受城管局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因此没有缴纳50元罚款,也没有取回自行车。
毕国昌表示,他不清楚自己未缴纳罚款是否与上述监控被曝光有关,但“监控视频是官方才能取得的,现在相当于他们用公权力来欺负个人”,对于接下来如何解决,他称自己身体不太好,暂时只回应到此。
>>官方
尚不清楚监控视频来源
上述视频引发关注,网友在指责毕国昌说谎行为的同时,也对监控来源提出了质疑:发文网友是如何得到这些监控视频的?搜索剪辑监控极其费力,发文网友为何做这些工作?部分网友还质疑曝光监控系“三亚市官方流出”。
对此,12日,天涯区委宣传部一名负责人表示,她已经看到了网曝监控视频,目前暂不清楚视频是哪里来的,具体情况要和各部门沟通一下。
天涯区城管局一尹姓工作人员称,他们也看到了曝光的监控,但不清楚具体是谁发布的,“可能是一些网友对毕国昌不满吧”。
三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工作人员表示,她暂不清楚网曝监控情况,但普通个人绝对无法从交警方面调取出路面监控,只有公安局、交警等办案部门才能调取,城管局方面如果要调取视频则需领导签字。目前不止官方会安装监控,很多单位、酒店等门口都会安装监控,因此网友发布的视频很可能是从其他单位找到的。
记者注意到,曝光监控视频的微信公众号“三贱客”,曾发布过名为《小城管给厅官大人的一封信》的文章,文章以涉事城管本人口吻讲述了事件过程,并称“小城管惹不起大厅官”。后三亚市天涯区城管局方面回应称,该文章内容属实,但他们不清楚作者是谁。
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永嵩表示,普通个人是无法自行从交警部门调取路面监控的,除非是事故相关方,可由办案警方携其调取视频查看;而包括交警部门在内的官方单位如果向个人提供监控,也是超出其义务权限的。针对网曝路面监控,三亚市官方应当在了解清楚情况后做出说明。
张永嵩还提到,目前除了政府部门等官方单位以外,的确有很多商店等单位都会安装监控,因此不排除网曝监控是由这些单位提供,只要不侵犯他人隐私及权益,这类单位向他人提供监控是可以的。
(澎湃)
>>事件回放
12月4日下午65岁的毕国昌(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黑龙江记者站原站长,副厅级)在三亚湾游泳,其违规停放在岸边的自行车和衣服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城管扣走。当晚毕国昌撰文讨伐城管,称其仅穿着裤衩穿行三亚闹市、在三亚市政府院内求助一共长达4个多小时,事件令其感到“羞辱”。
12月7日三亚市官方在微博公开致歉,并对涉事城管做出处理。
12月8日天涯区副区长张守让携涉事城管前往毕国昌住处致歉,双方握手言和。